邗江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邗江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已由扬州市邗江区数据局以扬邗数据综审【2025】92号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邗江区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邗江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方巷镇、槐泗镇,涉及湖滨村、河东村、沿湖村、合玉村、兴湾村、庙头村、先进村、三里桥村、许巷村、林桥村共 10 个行政村,217 个自然村落。
2.3 招标范围:邗江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监理。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257万元(建安费暂按2248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包含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设计变更、技术方案核定等事项须征得委托人书面签证批准)(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安全控制(5)信息管理(6)合同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 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3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 。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 测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园林绿化、建筑管理等】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5人;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规定要求。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缴纳近3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 23号) ”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 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信用中国” 和“ 信用江苏” 网 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请登录扬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
评标细则:总分90分,投标报价:45分;监理大纲:25分;总监综合能力: 14分(其中总监 答辩8分,总监素质:4分,类似工程业绩: 2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6分;信用分:/ 。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6、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
7.2 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获取。
7.3 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时30分。
8.2 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请于 2025年9月8日9时30分。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 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扬州市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3楼 |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六楼南侧 |
邮编:225000 | 邮编:225000 |
联系人:陈琦 | 联系人:赵颖 |
电话:0514-80337357 | 电话:18552593511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616794349@qq.com |
10.备注
备注 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市政公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 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 人:赵颖 联系电话:18552593511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六楼南侧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