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昌鸿-YC2025-016)不见面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昌鸿-YC2025-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向乙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安装完成后15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验收通过后15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实际支付合同金额以实际安装情况为准”更正为“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向乙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安装完成后15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验收通过后15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实际支付合同金额以实际安装情况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标方法动态管控仪(环保数采仪)技术加分项“1.动态管控仪(环保数采仪)的AI接口配置满足最低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配置≥9路、<13路的,得0.5分;配置≥13路、<16路的,得1分;配置≥16路的,得1.5分”。更正为:“1.动态管控仪(环保数采仪)的AI接口配置满足最低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配置≥9路、<11路的,得0.5分;配置≥12路、<14路的,得1分;配置≥14路的,得1.5分”。
3、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标方法动态管控仪(环保数采仪)技术加分项“2.动态管控仪(环保数采仪)的RS232/RS485串口配置满足最低基本要求基础上,配置≥10路、<12路的,得0.5分;配置≥12路的,得1分”。更正为:“ 2.动态管控仪(环保数采仪)的RS232/RS485串口配置满足最低基本要求基础上,配置≥10路、<11路的,得0.5分;配置≥11路的,得1分”。
4、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标方法业绩“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材料得1分,最高得2分。”更正为:“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包含但不限于动态管控仪或污染源自动监测等相关内容),每提供一个业绩材料得1分,最高得2分”。
5、原招标文件其它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澄清文件中内容执行,为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联系方式:18970559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昌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袁州区高安路天工小区11栋1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18607959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家柏
电话:1860795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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