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盘龙陵宝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元盘龙陵宝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9-510803-04-01-739815】FGQB-0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制氢加氢一体站设备、安装及其配套施工工程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9-510803-04-01-739815】FGQB-01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广元达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太阳村三组。
2.2项目规模:新建设计产能500kg/12h 制氢加氢站一座,包括储氢瓶组、缓冲罐、变压器、直流柜、碱性制氢公辅设备预制舱、风冷冷水机组、碱性电解槽、碱性制氢 BOP 与氢气纯化预制舱、闭式冷却塔、增压撬及配套设备、加氢橇及配套设备等设施,配套建设加氢泵房、控制室、防护墙、基础结构、水电接入等公用工程。
2.3工期: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生产、制造、配套建设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与检验、设备监造、装置性能保证和服务(质保、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消缺,保证项目功能性完整、可靠性运行;投标人对采购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及设备、材料质量、进度全面负责。满足功能、安全、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与检验、监造、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满足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相关国家验收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并提供不低于2个月驻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验收工作及评审等相关手续办理由业主方负责主导及费用承担,中标人需全力配合。
2.6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 65日历天。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制氢加氢设备供货能力(①制造商投标的,应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级。(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制氢加氢设备供货能力(①制造商投标的,应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企业实力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9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09时3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胤国路国投大厦22楼
邮编:/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665968119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元达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5楼
邮编:/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908125955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监督电话:0839-3264578
2025年9月2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