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5758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花园单身公寓1栋906、908和单身公寓2栋414、503、504、505、506、511、512、513、515、517 |
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06(益田花园19栋):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社区益田路1006号2、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11(益田花园19栋):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社区益田路1006号3、益田花园单身公寓1栋908(益田花园20栋):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1006号益田创新科技园4、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17(益田花园19栋):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社区益田路1006号5、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15(益田花园19栋):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社区益田路1006号6、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03(益田花园19栋):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社区益田路1006号7、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04(益田花园19栋):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社区益田路1006号8、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414(益田花园19栋):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1006号益田创新科技园9、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05(益田花园19栋):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社区益田路1006号10、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13(益田花园19栋):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社区益田路1006号11、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12(益田花园19栋):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社区益田路1006号12、益田花园单身公寓1栋906(益田花园20栋):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1006号益田创新科技园 |
面积/数量 | 1、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06(益田花园19栋):41.38平方米2、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11(益田花园19栋):41.38平方米3、益田花园单身公寓1栋908(益田花园20栋):41.94平方米4、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17(益田花园19栋):43.30平方米5、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15(益田花园19栋):41.38平方米6、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03(益田花园19栋):42.77平方米7、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04(益田花园19栋):37.75平方米8、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414(益田花园19栋):41.38平方米9、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05(益田花园19栋):41.38平方米10、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13(益田花园19栋):41.38平方米11、益田花园单身公寓2栋512(益田花园19栋):41.38平方米12、益田花园单身公寓1栋906(益田花园20栋):41.94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365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4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83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期内第2年、第4年分别在上一年的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公寓(单身公寓,仅限用于住宿)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承租前已知悉并接受该物业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房屋用途、租赁面积、实用率、房屋装修、消防配套设施等。因测量方式不同及房屋架构的变更,导致的房屋建筑面积与房本面积存有一定的误差,承租方同意以招租公告的面积为准。2.房屋现状为办公,房产证用途为单身公寓,本次出租仅限用于住宿,若承租方改变用途的,出租方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自行自费对承租房屋进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物业改造后的日常维修、维护责任及费用。3.租赁保证金(押金):2个月(按合同期最后一年月租金的2倍计算)。 | ||
其他补充说明 | 承租方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在经营中的企业,须未受过行政处罚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报告)。2.承租方不得进行转租,仅限用于住宿。(提供承诺函)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2.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条资料;3.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7.向联交所领取《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和《意向承租委托协议》;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49,5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7月28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510;0755-83690738;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须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并对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2.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3.踏勘联系人:卢先生 18129831826。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