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6]-1014-302
项目编号: BWSD-2026NCZ047
项目名称: 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盐池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一至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78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盐池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一标段 | 盐池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一标段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1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械中耕、旋耕除草、补植乔木、浇水;花马池镇建设面积:2500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962500.00 | / |
| 盐池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二标段 | 盐池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二标段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1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械中耕、旋耕除草、补植乔木、浇水;花马池镇建设面积:2500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962500.00 | / |
| 盐池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三标段 | 盐池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三标段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1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械中耕、旋耕除草、补植乔木、浇水;大水坑镇建设面积:1000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785000.00 | /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471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工作提示函》(宁财便函〔2026〕95号)文件要求执行。 (4)节能产品、环保产品: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6)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至三标段: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 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4 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5 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3.6 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10-20 08:30:00 至 2026-10-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 ”模块查询。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人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盐池县花马池东街教育小区西南侧50米 联系方式: 09536018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北寺巷62号【力豪·青峰园东区】公寓707室 联系方式: 1580961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孙果 电话: 0953601809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晓亭、朱娇、王萌 电话: 15809610825
采购文件:
| [D6403000141100848-2]盐池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二标段.NXZF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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