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洪泽湖退圩还湖实施方案已由苏水河湖【2022】6号文批准建设,2025年度工程建设资金全部来自省级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2025年度工程施工1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管仲镇、淮河镇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盱眙县洪泽湖退圩还湖2025年度工程清退区面积约30.22km2,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圈圩清退等。盱眙县洪泽湖退圩还湖2025年度工程概算投资约10410.93万元。盱眙县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等别为Ⅲ等。计划总工期为10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共分3个标段。
施工1标清退区共分11个小区,为1#、2#、3#、4#、5#、6#、7#、8#、9#、10#、19#。清退区面积约12.6km2,清退土方量约 270 万m3,涉及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圈圩清退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金额:约3085万元。
2.4本项目合同计划工期:约30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7月下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中填300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相应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原件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5年6月18 日至2025年7月9 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全省统一主体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3039万元(含备用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 65分;施工组织设计 29分;业绩、项目管理机构6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 报 价 | 65 | |
1 | 投标总价 | 65 |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7%(含)~99%(含)之间的得65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9%以上每超过+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7%以下每超过-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29 | |
1 | 总体概述 | 2 | 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的划分。上述内容完整合理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工场布置 | 2 | 施工平面布置应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相符,平面布置中对进退场道路布置、生活设施(食堂、厕所、施工人员宿舍)、各种机具位置、各类临时设施、临时线路的布置等科学合理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围堰方案 | 3 | (1)按照清退区逐一分析围堰方案,施工围堰与公共圩埂相互关系布置合理的得2分。 (2)施工围堰填筑、管护措施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退圩还湖施工方案 | 6 | (1)退圩还湖各清退分区施工方案科学合理的,得2分。 (2)圈圩清退前后的模拟效果对比分析方案科学合理的,得2分。 (3)对各清退区圈圩的地貌、塘口等实际情况了解全面的,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 5 | (1)对本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可行得3分。 (2)对清退范围周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耕地的圩埂的处置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 2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方案可行、措施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环境保护措施 | 2 | (1)环境保护、高排放机械管控等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2)扬尘治理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1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资源配置计划 | 2 | 施工设备配备、进退场方案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沟通及协调措施 | 2 | 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和地方矛盾,方案合理、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三 | 业绩、项目管理机构 | 6 | |
1 | 企业业绩 | 1 | 投标人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1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须原发包人签字盖章)。】 若项目经理业绩与单位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2 | 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1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 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前述证明材料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项目经理姓名须一致,如果上述任一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若项目经理业绩与单位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3 | 项目管理机构 | 3 | (1)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提供相应证书)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工程需要,至少配备质检(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员(提供相应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每人只认一个证书)。 (3)拟任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中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提供相应证书) (上述人员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盱眙县洪泽湖退圩还湖2025年度工程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为同一批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3个施工标段中的1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次,并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其余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或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或投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将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监督部门:盱眙县水务局0517-88213933
8.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5 根据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主体库系统切换时间从 2025 年 5 月 30 日 20 点起,至2025 年 6 月 2 日 12 点结束。切换期间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停止办理一切业务,切换后淮安本地主体库将停止使用。主体库系统切换及过渡期间,可能出现因系统原因导致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等特殊情况,因此,为保障本项目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现明确以下事项: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需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当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
地址:盱眙县河湖堤防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7-886669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系人:张玉清、王杨、张晓磊
电话:025-8657048517314458268(公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