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漳泽湖及绛河沿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140424202601040003-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屯留区漳泽湖及绛河沿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已由长治市屯留
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屯发改审发〔2025〕83号、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屯
发改审发〔2025〕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申
请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漳泽湖及绛河沿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上村、岭上村等9个村庄以及康庄工业园区的东史村、常
金村。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涉及屯留区上村镇上村、岭上村等9个村庄及康庄工业园区的东史
村、常金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村容村貌提升工程等。具体内容为:(1)生活污水处理工
程:铺设DN200HDPE双壁波纹管8207.93m,铺设DN300HDPE双壁波纹管45381.97m,DN400HDPE双
壁波纹管9658.02m,设置污水检查井3461座;DN160PVC入户管53610m;提升泵站5座及De160PE
拖管8908.38m;路面恢复及修补120668.61㎡。(2)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应急避难场所硬化
20884.5㎡,新建公共卫生间、配套应急广播系统12套、柴油发电机12套、应急避难标识牌48
块等。
2.4 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12个月)。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
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