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
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A标段、B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A标段、B标段招标,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A标段、B标段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总投资近60亿元,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产。
2.2招标范围:
标段1: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A标段
#1机组主体及部分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1送风机房、#1机组电除尘室建筑物及封闭、#1机组引风机与空压机房、#1主变、#1厂高变、启备变、220KV配电装置、继电器室、尿素制备与水解间、干湿联合冷却塔及配电室、综合管架、集控楼、电控楼、机组排水槽、启动锅炉房、循环水泵房及配电室、灰库及灰库气化风机房、烟囱。包括但不限于热力系统(部分)、除灰渣系统(部分)、水处理系统(部分)、供水系统(部分)、电气系统(部分)、热工控制系统(部分)、脱硝系统,配合完成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性能试验、特殊调试、涉网试验等。(具体范围及界限划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2: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B标段
#2机组主体及部分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2送风机房、#2机组电除尘室建筑物及封闭、#2机组引风机与空压机房、热网首站、#2主变、#2厂高变、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厂内输煤系统建筑安装工程(含智能管控中心建筑、碎煤机室、煤水处理、输煤综合楼)等。包括但不限于热力系统、除灰渣系统(部分)、输煤系统(部分)、水处理系统(部分)、供水系统(部分)、电气系统(部分)、热工控制系统(部分)、脱硝系统,配合完成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性能试验、特殊调试、涉网试验等。(具体范围及界限划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和工程量清单)
授标原则:本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同时招标、同时施工,投标人可参与每个标段的投标。如投标人在任意一个标段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则直接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所在的标段。如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综合评分均排名第一,则同时授予A标段,B标段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3供货期:具体交货、施工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A标段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和承试类一级),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台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工程施工已完成投运业绩【业绩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单独的建筑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人员资质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提供2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工程施工已完成投运项目经理业绩(业绩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单独的建筑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标段2: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B标段
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和承试类一级),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台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工程施工已完成投运业绩【业绩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单独的建筑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人员资质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提供2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工程施工已完成投运项目经理业绩(业绩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单独的建筑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3 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4.2 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4.3 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人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同时要求投标人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02室。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09:00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
联系人:张恒
电话:1859511342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五层
邮编:710004
联系人:张凯旋
电话:0951-5096024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5096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