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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施工二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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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施工二十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吴淞江源于江苏省境内东太湖的瓜泾口,经瓜泾港、吴淞江、苏州河至上海市黄浦公园入黄浦江,全长约109.5km,其中江苏段河道整治总长61.7km,按行政区划分(共线段按各半考虑),吴江区4.0km,吴中区18.34km,苏州工业园区8.32km,昆山市31.04km(含一期工程4.39km)。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58.89 亿元,其中吴中区境内批复概算42.54 亿元。吴中区境内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吴淞江及苏申外港线两部分,拓浚长度16.24km,建设护岸52.77km,建设堤防62.67km, 建设防汛道路59.96km,新(拆)建、加固口门建筑物62座,影响跨河桥梁3.5座、新建支河桥梁9座、新建影响建筑物5座。

总投资金额:吴中区段42.54 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施工二十一标段属吴中区甪直镇,包括两段,第一段为清小港~昆山界段,位于吴淞江南岸,西起清小港闸东(26+871),东至昆山界(30+385),总长约3.3km(不含26+772~26+871、27+123~27+258、27+945~28+034、28+390~28+464、28+683~28+744、290+900~30+045段由施工二十二标实施);第二段为涉园区飞地段,位于吴淞江北岸,总长约1.0km。该段河道设计河底宽度80m,底高程-3.0m,设计堤顶高程6.0m。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护岸建设、防汛道路建设、环保水保及水保绿化工程等。本标段不含河道疏浚及浅滩回填内容,此部分工程由后期统一实施。

本标段工程等别:Ⅱ等;建筑物级别:河道工程(包括堤防、护岸工程)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固堤防总长4.265km,其中筑堤3.707km、堤前挡浪板0.558km;护岸总长4.311km,其中【A1型】工字型砌块挡墙1.206km、【B1型】钢筋砼悬臂挡墙1.013km、【D1型】草坡入水段护坡1.083km、【D2型】草坡入水段护坡1.009km;新建防汛道路4.238k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对应投资金额为10571.6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12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7年4月底前具备通水条件,2027年12月19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②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7)其他人员要求: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3人,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6)项规定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7、0.8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其投标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详细评审;②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102468765.7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A:施工组织设计:32分

B:项目管理机构:3分

C:投标报价:6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赋分项目

赋分依据

最高赋分

施工组织设计

暗标

32

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最高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1)堤防工程(3分);

(2.2)护岸工程(3分);

(2.3)防汛道路(2分);

(2.4)水保绿化工程(1分)。

10

2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

3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4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5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6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7

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是否准确以及对应处理措施是否合理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5分,无描述不得分。

5

8

暗标页数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括附表)编制内容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最多扣32分。

0

项目管理机构

3

1

管理人员配备

(1)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质检员(1名,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施工员(1名,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材料员(1名,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1名,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的配备齐全得2分,缺一个则不得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书及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分。

3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9%~100%(含99%,100%)范围内的得65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65分基础上扣1分;

(3)低于评标基准价99%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65分基础上扣0.5分;

(4)以上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清单子项单价报价的合理性及报价的合理性:清单子项单价报价超参考单价15.00%或低于参考单价15.00%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多扣5分。清单子项中共有5处设置有参考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65

7.6本次对施工二十一标段和施工二十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8.4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 65859372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地  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商务中心A-19楼

联系人:樊世悦、李梦婷 

联系电话:0512-65010081;0512-6585937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重楼路9号10楼

邮政编码:215103

联 系 人:孙佳

电话:0512-6585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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