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务车保险询价通知单(重新采购)【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525062295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务车保险。 李家塔矿用公司15辆业务用车保险(其中包括9台小型普通客车、2台皮卡车、4台特种作业车辆(车辆行驶证详见附件2:技术文件),具体险种如下: (1)车辆交强险。 (2)车损险。 (3)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 (4)车上人员险(司机)50万/1座。 (5)车上人员险(乘客)50万/每座。 (6)代收车船税。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5、服务地点: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4)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公司只允许一家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参加本项目,若为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报价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5)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车辆保险服务相关业绩合同;(提供业绩) (6)《询价/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7)《报价明细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3)。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未在采购人列出的禁止供应商在限制期内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负面清单中。 | ||
注: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询价【网上竞价】的环境。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报名时间 | 2025年6月16日15:00至2025年6月19日15: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或其组建的专家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并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后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69,716.32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注: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服务全部费用;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3、首次询价参与本项目报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本项目流标;重新询价时参与本项目报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否则,本项目流标,本项目为重新询价;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5、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 ||
报价保证金 | 不收取 | |
特殊情形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服务费 | 1、成交供应商报价*3%。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开户行行号:104191014056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及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履约保证金:不需要。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通知,供应商按照服务要求开展车辆保险服务,出具保单,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60日内支付供应商的费用;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5、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李家塔煤矿联系人:刘雄雄(商务)周亮(技术) 联系电话:1734723444415047323799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联系人:郝江杬联系电话:18586098102邮箱:nmgcqhjy@163.com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的异议期: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提出;(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方收到异议后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回复。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