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14-00614
二 、 项目名称:2026年沈阳市于洪区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设技术集成示范区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远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45-86室
中标(成交)金额:815,000(元)
评审总得分:94.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设技术集成示范区
服务类
名称:建设技术集成示范区(C09010500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服务范围:在沈阳市于洪区安全利用类稻田开展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实施作物为水稻,治理面积不少于0.3万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1.履约期限:2027年11月前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于洪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完成2026年工作进度,支付合同款的10%,剩余履约验收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 4.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5.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方委托的代理机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方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6.服务质量:合格 7.热线支持:24小时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8.本项目技术服务全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已综合包含在合同服务价款内,涵盖前期基础调查工作、各类物资采购、农户意愿调查、宣传培训、技术业务培训、现场作业实施、项目标识牌制作及布设、实施方案编制、成果图表打印胶装,以及本条款未列明但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必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款项。若中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约定时限完成全部工作任务,或是因服务方项目实施后未能实现项目区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目标,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服务时间:2027年11月前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景玉、孟蕊、王洁晨、赵敏、闫殿利(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设技术集成示范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按服务类标准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2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19-5号
联系方式:024-85833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1026室
联系方式:15998803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晓琳、周萍
电 话:15998803063、18841295052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2026年沈阳市于洪区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三次)(终稿发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设技术集成示范区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远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