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涿自告字〔
2025
〕第
15
号
经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编号为
2025-14的一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出 让
面 积
(㎡)
|
土 地
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 让
年 限
(年)
|
起 始
价 格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化率
|
建 筑
高 度(米)
| |||||||
202
5
-
14
|
华阳路北侧、永济东路南侧、平安大街东侧、鸣泽大街西侧
|
50199.97
|
二类住宅用地
|
>
1.0
≤
2.0
|
≤
20
%
|
≥
35%
|
≤
54
|
7
0
|
28614
|
14307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应提交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非营利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移交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承建【2019】18号)和《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精神及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需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全面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政办函【2021】48号)的精神和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涿州市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对该区域提出的其他规划条件要求。
5.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到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到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9
日
16时
00分
。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
年
11
月
19
日
1
7
时
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地点为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块拍卖时间为
202
5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七、申请人获取出让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机构:涿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9898929371
拍卖机构:河北华信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复兴西路
77号福堡秀域商务楼A座2902室
联
系
人:华女士
联系电话:
17713231817
特此公告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5
年
10
月
28
日
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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