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上 蔡 县 城 市 管 理 局
承包人(全称): 河南皖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就上蔡县老旧小区燃气配套改造工程(EPC)(二次)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上蔡县老旧小区燃气配套改造工程(EPC)(二次)
2. 工程地点:上蔡县。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o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6. 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设计(包含本工程设计、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营、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养等;3.项目水、电、路、通信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接驳等工作;
4.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量备案等手续。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作日期: 2024年4月2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9月2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 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贰仟零贰万元整(¥20020000元 )。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 ; 适 用 税 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 ; 适 用 税 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 ) ; 适 用 税 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 4 ) 暂 估 价 ( 含 税 ) :
人民币(大写)/(¥ /元 ) 。
( 5 ) 暂 列 金 额 ( 含 税 ) :
人民币(大写) /(¥ 元 ) 。
(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 ) ; 适 用 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 合同价格形式:
上述合同价格为暂定价,工程费用为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99.95%;设计费用为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1.59%。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舒德坤 证书编号:豫241131441820。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通用合同条件;
(5)承包人建议书;
(6)价格清单;
(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 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 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 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 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 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2024年4月1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上蔡县城市管理局订立。
十、合同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 承包人各执贰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 字 )( 签 字 )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 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