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石港船闸工程水工建筑物施工项目JBHX-CZSGSG标段-混凝土制作及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制作及运输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宝航线航道是《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两纵五横”的一纵京杭运河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京杭运河的重要分流航道。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起于洪泽湖10号标,经洪泽、盱眙、金湖,止于宝应湖退水闸,全长79.5公里,航道按三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1000吨级。按Ⅲ级通航建筑物标准原位建设石港船闸(桩号:50K+604-53K+436)一座,同时改建跨闸公路桥一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上下闸首、闸室、上下游引航道、下游航道、下游锚地、跨闸公路桥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为用于本工程的现浇及预制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制作及运输服务,需配置的机械设备型号为混凝土搅拌车(10m?)五台(高峰期八台)、轮胎式装载机(3m?斗容)一台,所需机械应工况良好,机械状况满足现场作业要求,并向甲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持证操作人员,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服务时间:服务时间暂定为34个月,起止时间暂定为2025年11月至2028年8月,实际服务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3服务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金北镇项目所在地。
2.2.4履约保证金:结算总额的5%。
2.2.5支付条件: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发票后扣留当期结算总额的5%作为保留金,于30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95%款项。剩余5%履约保证金在无质量争议、服务期结束后3个月内招标人与投标人办理完成结算后30日内无息返还给投标人。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服务业绩要求:无特殊业绩要求,但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详细自有设备清单,以满足招标单位需求。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3.4.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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