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高铁站南侧规划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市高铁站南侧规划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设计已由东审政投〔2026〕1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省咨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东方市高铁站南侧规划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2.1 建设地点: 东方市八所镇
2.2 建设规模: 拟新建3条城市道路。其中,规划二路为城市次干路,规划一路、规划三路为城市支路。各道路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1.规划一路:道路起点与规划三路呈T型相交,终点顺接高铁站站前路,设计总长度526m(含规划四路介于规划一路与规划二路之间的路段),全线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m,设计车速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双向四车道通行标准; 2.规划二路:道路起点与规划三路T型相交,终点顺接高铁站站前路,设计总长 362.327m,规划红线宽度30m,设计行车速度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采用双向四车道通行标准;3.规划三路:道路起点与现状感恩南路呈T型相交,终点衔接规划一路,设计总长595.353m,规划红线宽度18m,设计行车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双向两车道通行标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燃气仅预留管位,不做具体设计。
2.3 计划工期: 2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根据《中共东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项目审批“一体集成”“一果多用”模式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应达到施工图和预算的深度。
2.5 其他说明: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465900.00元。计划工期:25日历天。(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止,签订合同后1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方市高铁站南侧规划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1、2、3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级)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需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于限制期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东方市高铁站南侧规划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0日23时40分至2026年11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链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东方市高铁站南侧规划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0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链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0日08时3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链接],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链接])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和要求,制作和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5号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联系人:郑丽萍
电话:0898-25560833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省咨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绿地领海广场6栋1802
项目负责人:王曦、张晓璞
电话:0898-65312593
监督部门名称: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898-2552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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