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5】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县域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外,其余由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对同心县县域内安装充换电设备及配套室外变压器、1套储能设备;室外工程:原有硬化场地破除及恢复、建设光伏板雨棚、张拉膜雨棚、利用现有闲置用房改造总控中心1处、车位改造、导视标识标牌;电气工程:太阳能路灯照明设置室外监控系统、各站点采用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2建设地点:同心县。
2.3施工计划工期:77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4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监理(三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同心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施工等相关内容;
施工(二标段):同心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施工等相关内容;
监理(三标段):同心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3.1 本次招标施工(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监理(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2日起至2025年08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803055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同心县长征东街113号
邮 编:751300
联 系 人:勉彦华
电 话:0953-861271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9号楼403室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张宏斌
电 话:0951-8892391
2025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