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2025年凌庄村等村道路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2025年凌庄村等村道路改建项目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发改投资(2025)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509171.00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县域内凌庄村等村村内路况较差道路进行改建,重新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沥青路面,建设地点:献县县域内凌庄村等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509171.00元。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期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4.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实行远程异地评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31
09:00至2025-11-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向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杨英特,联系电话:0317-307936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献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电话:
0317-4636510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代理工作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2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0。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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