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委托,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01]FJSH[GK]2025011、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科普馆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科普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SH[GK]2025011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科普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64,9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科普馆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64,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08,799.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2029900-其他展览服务 |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科普馆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附件 | 1,964,9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包含施工,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上述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投标人采用分包形式的,则此项材料无需提供。;(4)本项目包含施工,该部分工作内容允许分包。承接该部分工作的分包承担主体须具备有效的(1)与投标人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2)营业执照;(3)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分包承担主体拟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明确相关分包主体的具体情况。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分包承担主体公章,上述证件上的“企业名称”须与分包承担主体名称一致。注:投标人未采用分包形式的,则此项材料无需提供。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1-12 至 2026-01-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02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层五层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附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130号
联系方式:0591-22169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方式: 13859088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静、王桂香、林瑞宏
电话: 1385908804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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