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眉山市符溪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蔬菜
包装箱厂项目合作运营招商公告
受 峨眉山市符溪镇新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委托,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对 乐山市峨眉山市符溪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蔬菜包装箱厂项目合作运营招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物名称 | 项目占股比例 | 挂网底价 | 交易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元) | |
乐山市峨眉山市符溪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蔬菜包装箱厂项目合作运营招商 | 20% | 3000000元 | 100000元 | 10000元/次 或其整数倍 | |
标的物介绍 | 1.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峨眉山市符溪镇雷场村2组,总占地10亩,其中库房占地4.5亩、厂区及附属设施占地2亩、内部通道及停车场2.5亩、办公区域1亩,约1000平方米生产车间、约3000平方米库房及配套业务用房。 2.用途:新建标准化泡沫包装箱生产基地,通过规模化、规范化生产,为峨眉山市符溪镇区域蔬菜种植基地及各园区企业提供高性价比包装产品。 | ||||
项目投资安排 | 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扶持资金、村集体自有资金、国企(峨眉山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及社会资本共同构成。 2.财政及村集体资金:新乐村、天官村、黑桥村、丰收村合计600万元,用于厂房、库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形成固定资产。 3.国企(峨眉山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600万元,用于生产线设备采购。 4.社会资本方:计划招募300万元现金投入,投资款需全额以现金形式入资,专项用于以下用途:① 用于项目建设附属设施设备完善;② 用于项目水电及基础配套设施修建;③ 作为项目运营启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物资储备等日常经营需求,投资款使用全程接受其他几方股东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 ||||
合作模式与 股权结构 | 1.合作模式:采用“村集体+国企+社会资本”三方合作模式。 2.由社会资本方牵头成立独立运营公司,全面负责项目的生产组织、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运营工作。 3.股权结构: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及股权,按各方实际投入比例确权分配如下:村集体以建成的固定资产投入运营公司入股,占股40%(其中新乐村、天官村、黑桥村、丰收村各占10%);国企(峨眉山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入600万元用于生产线采购,占股40%;社会资本方投入300万元,占股20%。运营公司成立后村集体将所持有40%股权(新乐村、天官村、黑桥村、丰收村各占10%))委托峨眉山市符溪强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管理,股权所有权保持不变,基于股权产生的成员权利、盈亏分配权等相关权益均归属于峨眉山市符溪强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村集体每年固定收取股权托管固定收益20万元(新乐村、天官村、黑桥村、丰收村各5万元),以及土地租金3万元,共计23万元。 | ||||
意向方资格要求 |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价人(意向合作方)需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业主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 4.优先考虑拥有泡沫包装生产、农业产业链配套或工业包装服务经验的投资方。 | ||||
其他事宜 | 1.委托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2.本项目竞价人(意向合作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3.委托方与竞得方(合作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增资入股竞得方(合作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确定公司注册资本金,根据成交价确定合作社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未经合作社书面同意,竞得方(合作方)不得以增资扩股等方式稀释作价入股主体所持公司股权比例,不得单方面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 ||||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以系统公示日期为准。
(三)报名地点:成都农交所官方网站或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1166号。
联系电话:0833-2551799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
(一)交易保证金: 100000 元
(二)竞价人与意向合作方(报名人)必须是同一人,竞价人(意向合作方)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竞价人(意向合作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账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竞价人(意向合作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竞价人(意向合作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三)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并经业主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划转至指定账户。
五、网络竞价及规则
(一)竞拍起始价: 3000000 元;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系统竞价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地点:https://***:18080/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网络竞价大厅。
(四)网络竞价规则:竞价人(意向合作方)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单次增价幅度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竞价时间结束后,报价最高者为该标的合作运营商。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意向合作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竞价人(意向合作方)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价人(意向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方的,则以招商公告中的挂牌价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方的,则以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竞价,报价高者的原则确定合作运营商。
六、交易服务费
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产生了竞得者,即视为网络竞价成功,成交之后竞得者向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本宗交易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0元。
七、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竞价人(意向合作方)应自行承担参与网络竞价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竞价人(意向合作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竞价人(意向合作方)的网络竞价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三)竞价人(意向合作方)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竞价的。
八、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18284377655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1166号
委托方:峨眉山市符溪镇新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冯先生 13890609515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符溪镇新乐村4组
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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