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温州市机场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温州市机场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温州市机场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北京好影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温州机场广告媒体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授权该公司独家经营温州龙湾国际机场T2航站楼广告媒体的权利(在合同约定点位),并可在媒体上发布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综合上述,推荐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北京好影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谈判,由其承担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好影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113号南四层409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5757114059
传 真:/
地 址:雁荡镇雁山路8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