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沙线(门河至沙河镇区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TSX-KC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沙线(门河至沙河镇区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TSX-KCSJ标段)已由相关部门以赣数投[2025]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塔沙线(门河至沙河镇区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TSX-KC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沙线(门河至沙河镇区段)设计起点位于东大线与殷大线交叉口,道路顺接现状东大线向北,在刘头河处跨越范河,沿刘头河灌溉渠西岸向北,在张望河村西侧跨越G25长深高速,预留远期设置互通条件,道路继续向北在门河东侧跨越朱稽河,终点接现状S402,道路长约7.029km;项目拟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新建段设计速度 80km/小时,路基宽度12米。总投资约2.48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塔沙线(门河至沙河镇区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设置1个标段,即TSX-KC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初步勘察设计阶段: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测及初步设计;
(2)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工程的详勘、定测及施工图设计;
(3)上述工程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的编制,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设计审查会务服务等。
2.3 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初步计划如下,实际服务周期根据勘察设计文件审批进度进行调整:
(1)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等相关资料;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批复后4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全部资料文件。
(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成果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与设计成果一起提交;
(4)后续服务工作: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2)业绩条件: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一项(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公路里程数不少于5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设计内容至少应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信誉要求:
1)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根据赣纪发【2024】4号文关于印发《行贿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中(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
(4)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2)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完成过一项(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公路里程数不少于5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设计内容至少应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 其他要求
3.2.1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两家,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④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体各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或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徐福路北与海城路西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刘科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许鹏、伏泽宇
电话:0518-85515121
电子邮箱:565184967@qq.com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9.5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6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565184967@qq.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15720606196)予以确认。
202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