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安县云洲片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建设项目
补(答)疑公告三
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说明事项:
原:10、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
改公管规[2024]768号)规定,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空白,提交的相关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应当真实有效, 在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内容的核查比对时,发现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等弄虚作假的或者标书实质内容存在空白、明显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视为虚假投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且上报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启动调查程序,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一经发现承诺失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变更为:10、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
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规定,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空白,提交的相关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应当真实有效, 在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内容的核查比对时,发现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等弄虚作假的或者标书实质内容存在空白、明显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视为虚假投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且上报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启动调查程序,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改并下载最新答疑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本《补(答)疑》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