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辽河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一、合同编号:JH25-210000-28376-001-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辽河人民法院安保服务
三、项目编号:JH25-210000-28376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辽河人民法院安保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河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21号
联系方式:04277821350
供应商(乙方):盘锦九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河三角洲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156427544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全年(包括非法定工作时间)承担招标单位办公区域的安保执勤工作及法定工作日内本单位机关办公楼、诉讼服务中心、四个派出法庭的安检工作
履约要求:一、总体要求
全年(包括非法定工作时间)承担招标单位办公区域的安保执勤工作及法定工作日内本单位机关办公楼、诉讼服务中心、四个派出法庭的安检工作,维护守卫办公区域的正常办公秩序,协助做好对滞留在招标单位非信访区域的信访人员的劝离工作,配合完成防洪防汛、除雪及招标单位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投标人为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的保安服务公司或具有秩序维护职能的物业管理企业。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投标人应为安保人员配置应季制服。本次招标管理范围及配置人数要求:本次招标配置总人数为15人(其中夜班2人)。1.岗位设置:机关办公楼正门、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新划拨综合办公楼门卫。2.保证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有人在岗。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服务。
七、验收日期:2025年07月3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周川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