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兴安县作业区)3标 | 项目编号 | GLZC2025-G2-00375 | ||||||||||
招标人 |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营造林总规模4821.63亩,其中崔家乡:阔叶混交造林111.39亩;高尚镇:针阔混交造林304.50亩,阔叶混交造林248.02亩;界首镇:针阔混交造林245.50亩;阔叶混交造林494.26亩,幼龄林抚育43.49亩;湘漓镇:阔叶混交造林365.65亩,四旁植树9.36亩;华江瑶族乡:阔叶混交造林127.38亩;兴安镇:阔叶混交造林2581.99亩,四旁植树172.89亩;严关镇:阔叶混交造林117.20亩。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2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1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0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具有与营造林种植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
工程总造价 | 11801023.10元【其中:阔叶混交造林投标报价:9750594.90元,针阔混交造林投标报价:1364880.00元,幼龄林抚育投标报价:51318.20元,四旁植树投标报价:634230.00元】 | ||||||||||||
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实际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500天(日历日),项目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人工造林自造林成功当年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当年造林失败,顺延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 | 质量等级 | 人工造林成活率≥90%、中幼龄林抚育合格率≥90%、退化林修复合格率≥90%、石山复绿合格率≥90%,乡土树种/林木良种使用率≥90%,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 ||||||||||
项目经理 | 周康林(证书编号:桂245171864905;身份证号:45032219********17)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时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具有与营造林种植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
工程总造价 | 11849221.38元【其中:阔叶混交造林投标报价:9764593.68元,针阔混交造林投标报价:1392281.00元,幼龄林抚育投标报价:53438.34元,四旁植树投标报价:638908.36元】 | ||||||||||||
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实际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500天(日历日),项目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人工造林自造林成功当年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当年造林失败,顺延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 | 质量等级 | 人工造林成活率≥90%、中幼龄林抚育合格率≥90%、退化林修复合格率≥90%、石山复绿合格率≥90%,乡土树种/林木良种使用率≥90%,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 ||||||||||
项目经理 | 徐慧(证书编号:桂245212100822;身份证号:45012219********2X)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具有与营造林种植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
工程总造价 | 11911950.41元【其中:阔叶混交造林投标报价:9814155.83元,针阔混交造林投标报价:1400140.50元,幼龄林抚育投标报价:53088.68元,四旁植树投标报价:644565.40元】 | ||||||||||||
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实际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500天(日历日),项目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人工造林自造林成功当年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当年造林失败,顺延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 | 质量等级 | 人工造林成活率≥90%、中幼龄林抚育合格率≥90%、退化林修复合格率≥90%、石山复绿合格率≥90%,乡土树种/林木良种使用率≥90%,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 ||||||||||
项目经理 | 谢中虎(证书编号:桂245070800573;身份证号:45030219********18)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广西茂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商务标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幼龄林抚育”综合单价已超过《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 招标控制价”条款中相对应的综合单价控制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1.4 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交易中心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桂林市财政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2609097 0773-28887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