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运营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JCG-GK-202506120006-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湖南湘江新区规划档案中心
采购人地址: 湖南湘江新区规划档案中心
供应商(乙方):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运营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运营保障综合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环境服务、绿化服务、安全服务、会议服务、客户服务、辅助讲解服务、食堂管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3583256.63 |
合计金额小写: 3583256.63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伍拾捌万叁仟贰佰伍拾陆元陆角叁分
|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 一 | 专项服务 | / | / | / | 183000.00 | 549000.00 | / |
| 1 | 防雷检测 | 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雷装置检测 | 元/年 | 3年 | 6000.00 | 18000.00 | / |
| 2 | 高压预防性检测 | 每2年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一次检测 | 元/年 | 3年 | 7000.00 | 21000.00 | 费用按三年均摊 |
| 3 | 电梯维护 | 电梯维保、年检 | 元/年 | 3年 | 10000.00 | 30000.00 | 客梯2台 |
| 4 | 展厅地胶维护 | 每季度进行一次打蜡保养 | 元/年 | 3年 | 120000.00 | 360000.00 | / |
| 5 | 地毯清洗 |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清洗作业 | 元/年 | 3年 | 6000.00 | 18000.00 | / |
| 6 | 窗帘清洗 | 每半年至少清洗一次窗帘 | 元/年 | 3年 | 6000.00 | 18000.00 | / |
| 7 | 绿植租摆 | 负责城市馆室内绿植租摆 | 元/年 | 3年 | 28000.00 | 84000.00 | / |
| 二 | 人员费用 | 含工资、劳动福利、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体检及教育培训费用、处理伤亡事故等防暑与防寒费用、节日慰问金、加班工资等 | 元/年 | 3年 | 2961574.32 | 8884722.96 | 详见附件 |
| 三 | 保洁设备工具费用 | 含保洁工具、物料及易耗品费用 | 元/年 | 3年 | 10800.00 | 32400.00 | |
| 四 | 行政办公费用 | / | / | / | 5100.00 | 15300.00 | / |
| 1 | 行政办公费用 | 项目日常行政办公费用 | 元/年 | 3年 | 3600.00 | 10800.00 | / |
| 2 | 公众责任险 | 公众责任险费用 | 元/年 | 3年 | 1500.00 | 4500.00 | / |
| 五 | 机械费用 | 含车辆保险、年检、折旧、维修保养、燃油、停车以及意外事故处理等费用 | 元/年 | 3年 | 9100.00 | 27300.00 | 详见附件 |
| 六 | 维修维护材料费 | 日常维修单次单品500元以下的维修维护材料费用 | 元/年 | 3年 | 19000.00 | 57000.00 | / |
| 七 | 不可预见费 | 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保障等发生的费用 | 元/年 | 3年 | 800.00 | 2400.00 | / |
| 八 | 利润 | 元/年 | 3年 | 191056.46 | 573169.38 | / | |
| 九 | 税金 | 元/年 | 3年 | 202825.85 | 608477.55 | / | |
| 合计报价(一年) | 3583256.63 | / | |||||
| 合计总报价(三年) | 10749769.89 | / |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环境服务、绿化服务、安全服务、会议服务、客户服务、辅助讲解服务、食堂管理等。(详见附件《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运营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 部门职能 | 岗位 | 同时在岗人数 | 岗位所需总人数 | 岗位职责 | 素质要求 |
| 项目管理部 | 项目经理 | 1 | 1 | 负责规划档案中心综合服务的统筹管理;与规划档案中心做好汇报、沟通、协调,落实各项服务需求 | 年龄45岁以下 |
| 项目副经理 | 1 | 1 | 协助项目经理开展本项目综合服务工作 | 年龄45岁以下 | |
| 综合管理部 | 内勤人员 | 1 | 1 | 负责本项目综合管理、人力行政、档案管理等工作 | |
| 工程部 | 工程主管 | 1 | 1 | 负责本项目工程技术部管理工作 | 年龄50岁以下 |
| 综合维修 | 1 | 1 | 负责城市馆内内外的零星维修、日常施工等。 | 年龄55岁以下 | |
| 信息工程师 | 1 | 1 | 负责城市馆智慧展示系统维护、弱电系统维护等 | 年龄55岁以下 | |
| 配电运行 | 1 | 3 | 负责配电房24小时值守及设备巡检;三班倒 | 年龄55岁以下,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 | |
| 环境绿化部 | 保洁主管 | 1 | 1 | 负责城市馆环境管理工作 | 年龄45岁以下 |
| 保洁员 | 7 | 7 | 1F:3人,西南洗手间、东北洗手间、场馆中庭等区域;2F:1人;3F:1人;4F及办公区1人;外围1人; | 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 | |
| 垃圾分类清运工 | 1 | 1 | 负责垃圾清运及垃圾分类 | 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 | |
| 绿化员 | 1 | 1 | 负责外围绿化养护服务、室内绿植租摆等工作 | 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 | |
| 秩序维护部 | 秩序主管 | 1 | 1 | 负责本项目秩序维护部管理协调工作 | 年龄45岁以下 |
| 形象岗 | 2 | 2 | 负责主出入口大门形象站岗、入馆人员咨询及引导、车辆引导停车场管理 | 年龄35岁以下,具有保安证 | |
| 门岗及秩序员 | 12 | 12 | 负责出入口门岗及城市馆秩序维护工作 | 年龄35岁以下,具有保安证 | |
| 消控岗 | 2 | 6 | 负责本项目消防监控值守工作,24小时值班,三班倒,双人双岗 | 年龄50岁以下,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 |
| 巡逻岗 | 1 | 3 | 负责场馆外围巡逻、车辆指挥及引导;晚班兼顾闭馆后场内巡逻,24小时值班,三班倒 | 年龄50岁以下,具有保安证 | |
| 机动人员 (轮休) | 1 | 配合三班次轮岗调休 | 年龄50岁以下,具有保安证 | ||
| 客户服务部 | 客服主管 | 1 | 1 | 负责客户服务部统筹管理、协调工作 | 年龄40岁以下 |
| 会务员 | 1 | 1 | 负责城市馆各类会议会务服务工作 | 净身高不低于165cm,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岁以下,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有亲和力、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流利。 | |
| 前台接待员 | 3 | 3 | 负责城市馆迎宾接待服务,提供基本信息咨询、协助维持秩序以及参观者登记等工作 | 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5cm,年龄28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相关专业。 | |
| 客服人员 | 2 | 2 | 负责城市馆内电话咨询、观众问题解答,协助甲方进行展馆内客户关系的维护和管理,向采购人汇报参观者的投诉和建议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收集参观者的反馈信息等工作 | 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5cm,年龄28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相关专业。 | |
| 辅助讲解员 | 2 | 2 | 辅助城市馆讲解员的讲解工作及甲方要求的跨馆专业讲解服务及相关辅助工作 | 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5cm,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相关专业。 | |
| 2 | 2 | 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5cm,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相关专业。 | |||
| 展项管理人员 | 2 | 2 | 负责展项开放管理与维护,包括执行展项开放方案、影片播放及动态调整、人流密集秩序疏导、设备使用引导及高峰期展项区域现场调度等工作 | 年龄35岁以下 | |
| 运营信息记录人员 | 1 | 1 | 负责记录和整理展馆运营数据、政务接待记录及照片整理、服务台账,汇总反馈信息,并协助建立服务类基础档案等工作 | 年龄35岁以下 | |
| 合计 | 49 | 58 | |||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乙方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
| 序号 | 用途 | 作业设备名称 |
| 1 | 基本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考勤机、档案管理设备、通讯设备等 |
| 2 | 房屋维修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工具箱、电钻、切割机、焊接设备、登高设备、检测设备等 |
| 3 |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万用表、管道疏通机、水泵维修工具等 |
| 4 | 保洁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地毯清洗机尘推、水刮、地刷、捞网、百洁布、刮水器、抛光机、吸尘、吸水机及大功率吸污机、垃圾清运车等 |
| 5 | 绿化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绿篱机、割草机、修建工具、洒水设备、园林工具车等 |
| 6 | 保安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对讲机、橡胶保安棍、保安哨笛、手电筒、夜间巡逻棒等 |
| 7 | 会议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桌椅搬运工具、茶水车等 |
| 8 | 前台咨询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指示牌、对讲机等 |
| 9 | 辅助讲解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手持扩音器、话筒等 |
| 10 | 食堂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秤、食品检测仪、垃圾处理设备等 |
(2)乙方履行合同所提供用品
| 序号 | 用途 | 易耗品名称 |
| 1 | 卫生间 | 包括但不限于洗手液、香氛液、卷纸、擦手纸、空气清新剂、分类垃圾袋、芳香块、面巾纸、消毒湿纸巾等 |
| 2 | 接待前台 | 包括但不限于充电器、多功能充电线、医用药箱(创可贴、医用酒精、双氧消毒水、生理盐水、红药水、止血外用药、红药膏、消肿止痛喷剂等外伤药品)、电吹风、针线包、一次性雨伞套、大桶矿泉水等便民物资 |
| 3 | 会议物资 | 包括但不限于定制矿泉水、咖啡、茶叶、一次性纸杯、盒装纸巾、消毒湿巾等会议所需消耗物品 |
| 4 | 设备物资 | 包括但不限于话筒电池、洗手液机电池、香氛机电池、音响电池、喷灌系统电池等 |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内房屋建筑和所有设备设施等日常维修单次单品500元以下的维修维护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自行提供服务团队成员的工作服、办公耗材、食宿等。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581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一季度综合管理服务费。甲方将依据《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综合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对乙方进行考核,若乙方因考核被扣分导致扣款的,则根据扣款后的实际金额支付对应季度综合管理服务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581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二季度综合管理服务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581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三季度综合管理服务费。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5814.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四季度综合管理服务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中大正支行(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020301040000026)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7-07 —— 2026-07-06
五、服务地点
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本合同《二、服务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本合同《二、服务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本合同《二、服务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须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月度考核评价、日常投诉及处理等。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权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乙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时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方可根据考核标准,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提出整改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
5.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设备设施及相关的协助和配合。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火灾、坍塌等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对不及时致使采购方遭受重大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损失财物进行索赔。
5.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内涉及到的特种作业,须持证上岗,乙方须为相关操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如若发生意外,一切责任乙方自负。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乙方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并保证全部移交物的完好(自然损耗除外),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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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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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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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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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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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王刚 | 法定代表人: | 李茂顺 |
| 委托代理人: | 陈思锐 | 委托代理人: | 胡凯 |
附件列表:
- 3.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运营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分项价格表.docx
- 2.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综合服务考核管理办法.docx
- 1.湖南湘江新区城市馆运营保障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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