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59173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扶贫志》编纂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扶贫志》编纂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乡村振兴协会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39号
中标(成交)金额:626,000(元)
评审报价:626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第9项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辽宁省乡村振兴协会作为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扶贫办)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省级社团组织,是全省扶贫工作的核心组织与执行者,其工作始终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实践,掌握扶贫工作全部核心原始档案、决策记录、精准数据及典型案例,积累了编纂资料性文献的成果优势和实践经验,是承担《辽宁省扶贫志》这项重大使命的唯一和无可替代的选择。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扶贫志》编纂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扶贫志》编撰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忠实记录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脱贫攻坚的历史进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实施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的若干意见》要求,辽宁省承担《辽宁省扶贫志》编纂任务,由辽宁省地方志编纂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计划在2026年12月底前,形成一部符合国家审查验收标准、高质量、约120万字的《辽宁省扶贫志》终稿,并报送《辽宁省扶贫志》编委会终审付印。 2、成交供应商负责志书的篇目拟定、志稿编写、修改完善等日常编纂工作,需在2026年4月底前,形成《辽宁省扶贫志》初稿;2026年底完成终审交付,并负责后续修改,确保志书质量达到出版标准。 3、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执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辽宁省扶贫志〉编纂工作方案》中关于志书编纂相关规定,形成的志稿需遵循志书编纂的通行学术规范与体例要求,符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及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编印“中国扶贫志丛书”编纂业务文件编纂规范与技术要求,达到公开出版物的标准,确保志书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4、成交供应商需组建高水平的编纂团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提供从篇目设计、资料搜集、初稿撰写、修改完善到配合审查验收的全流程编纂服务,确保编纂工作高效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任务,不得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辽宁省扶贫志》编委会审查验收、所有成果交付完毕止。 5、辽宁省地方志编纂中心作为采购方,有权对编纂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服务要求:1、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忠实记录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脱贫攻坚的历史进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实施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的若干意见》要求,辽宁省承担《辽宁省扶贫志》编纂任务,由辽宁省地方志编纂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计划在2026年12月底前,形成一部符合国家审查验收标准、高质量、约120万字的《辽宁省扶贫志》终稿,并报送《辽宁省扶贫志》编委会终审付印。 2、成交供应商负责志书的篇目拟定、志稿编写、修改完善等日常编纂工作,需在2026年4月底前,形成《辽宁省扶贫志》初稿;2026年底完成终审交付,并负责后续修改,确保志书质量达到出版标准。 3、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执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辽宁省扶贫志〉编纂工作方案》中关于志书编纂相关规定,形成的志稿需遵循志书编纂的通行学术规范与体例要求,符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及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编印“中国扶贫志丛书”编纂业务文件编纂规范与技术要求,达到公开出版物的标准,确保志书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4、成交供应商需组建高水平的编纂团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提供从篇目设计、资料搜集、初稿撰写、修改完善到配合审查验收的全流程编纂服务,确保编纂工作高效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任务,不得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辽宁省扶贫志》编委会审查验收、所有成果交付完毕止。 5、辽宁省地方志编纂中心作为采购方,有权对编纂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前,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大鹏、张诗丁(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扶贫志》编纂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固定收取6000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地方志编纂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
联系方式:024-86892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024-66671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新、张密
电 话:024-666717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扶贫志》编纂项目-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