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延安分行金明大街支行装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GXM61199925080003)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9月2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延安分行金明大街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含税):448571.10元;投标总报价(不含税):411533.12元;增值税税率:9%;工期4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海润营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含税):431971.86元;投标总报价(不含税):396304.46元;增值税税率:9%;工期4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合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含税):463639.50元;投标总报价(不含税):425357.34元;增值税税率:9%;工期4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涂耀富;
中标候选人(陕西海润营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赵盼;
中标候选人(陕西合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魏红旗。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海润营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合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海润营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合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为3天。
如有关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异议7个工作日内,向异议的投标人书面答复。
1.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注: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3.异议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
接收部门: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联系人:张律师
三、其他
本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8月23日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财务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地 址:新城区西新街88号
联系人:王蕾
电 话:029-876532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40号英发金融中心大厦13层1301室
联系人:李志军、赵欢
电 话:17355152059、18260096916
电子邮箱:polychrome20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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