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伙食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伙食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50897
2.项目名称: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伙食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56125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选定三家供应商为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提供所需副食品食材的供货、配送、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食材主要包括:肉类、家禽类、蔬菜类、菌类、蛋类、豆制品、奶制品类、熟食类、水果、米线面条、水产品、冻品、调料等副食及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5.2 服务标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合格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3 服务期限:1年(招标人可在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对入围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决定是否续签或再次招标,续签不超过三年)。
5.4 配送地点:1.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许昌市东城区莲城大道建安大道交叉口东消防救援支队北门);2.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许昌市建安区宏达路消防训练基地);3.八一路消防救援站(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与霸陵路交叉口向西400米路南消防站);4.文峰路消防救援站(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八一路交叉口往南100米文峰中路2749号)。
5.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5.6 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综合折扣率报价方式,最终按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限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为经销商,提供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4 为保证食品安全,供应商须有正在经营的实体场所及符合相关仓储(冷藏)及分拣标准要求的库区(注:场地使用时限需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需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在服务期限内有效的租赁合同和现场经营照片。补充说明:不同投标人的场地为同一场地的拒绝其投标。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委托代理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有委托代理人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hnhxzxgl@163.com,并于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打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李女士 电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2.招标文件形式:电子文档。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许都路与赵湾路交叉口慕枫酒店(H酒店)16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大道310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4-2982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刘先生、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0992507/0371-86688490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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