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管内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项目编号:站房指-2025-17
(被邀请单位):
1.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管理的建设项目招标采购专业性要求较高,为进一步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招标代理公司专业化优势,现对站房建设指挥部管内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代理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参照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小额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招办函〔2018〕57号),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你单位参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管内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2.采购项目范围及内容
2.1项目范围及内容:
2.2采购范围:①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的采购供应代理服务;②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的采购供应代理服务。
2.3服务主要内容如下:代理服务公司派人驻点,协助指挥部开展甲供物资招标采购、组织供应和质量监控等服务工作;按指挥部要求整理、汇编招标过程资料,及时归档等有关工作。
2.4 项目采购最高限价:①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取费依据参照《关于2009年度铁道部管理的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工管物〔2009〕94号),最高服务费率为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采购供应服务费率0.32%,驻厂监造服务费0.31%;②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的采购代理服务、建设项目(含代建类)咨询服务类(除可研批复明确为自行招标的施工监理外)及可研批复明确为委托招标的项目等相关采购代理服务,取费依据参照《国家发展与计划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由招标代理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
2.5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6服务要求:服务活动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遵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现行规定。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
3.1.2资质要求: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含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完备的甲供物资代理服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3.1.3业绩要求:具有已圆满完成过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甲供物资采购招标、供应、质量监造以及进场验交、结算、验工计价和概算清理等一体化服务的代理服务业绩;完成过基建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①提供近五年(2021年1月至2026年1月)承担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供应组织等管理业务的代理服务不少于3个业绩的证明资料(其中至少有1个为近3年内新承接项目),且服务合同甲方须由铁路局集团(含铁路局集团或所属建设指挥部、合资公司)、国铁集团管理的铁路公司签定,其中,须包含有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代理服务业绩1个及以上。②提供近五年(2021年1月至2026年1月)承担过具有铁路工程项目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至少1项(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协议书、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
3.1.4财务要求:2022年~2024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1.5谈判响应人综合服务能力、技术力量和服务机构设置等要求:
(1)谈判响应人具有从事铁路或类似工程物资采购招标、供应管理相关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招采人员不少于10人;在本项目成立项目部,且采购代理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可根据工程进度和工作情况分步进场或调整)。
(2)谈判响应人须熟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国铁集团)现行铁路建设管理规范文件明确的制度、办法,有较好的建设工程物资市场信息的调研和组织分析能力、编制铁路建设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和组织相关评标的专业力量和综合管理经验,且具有承担铁路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的能力。
3.1.6 配置人员、资历及相关要求:
(1)拟任项目总体负责人(不要求常驻项目现场)不少于10年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正式编制员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物资管理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铁路施工、物资集中采购和物资业务管理相关经验和能力,近五年有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2)拟派项目业务负责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5年甲供物资采购、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近三年有作为业务负责人完成过类似项目甲供物资采购供应代理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3)拟派项目常驻人员2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采购招标工作经验,其中1名应具有站房物资采购及现场管理经验。
(4)谈判响应人具有服务铁路施工现场的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可配备为现场开展采购供应服务的交通工具,并在建设高峰或审计、检查等特殊时期调配与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员。
3.1.7 设施设备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8 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3.2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8)其他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1月24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的彩色盖章版扫描件以及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发送到zfjzwzb@126.com获取谈判文件,电子邮件经采购人确认后(联系电话:020-61341191)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出。
4.2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2月3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3日9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东站路1号五楼站房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确认
谈判响应人收到该谈判邀请函后,请务必在3日之内发送确认回执到zfjzwzb@126.com。未按时发送回执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以接收。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东站路1号
邮编:510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 020-61341191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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