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以东、石虎关立交东北,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日处理规模15万m?/d。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厂老旧设施设备更预处理工艺段老旧粗细格栅、细格栅、精细格棚、刮砂机、砂水分离器、皮带输送机进行更新改造;对生反区剩余污泥泵、推流器、各区域回流泵进行更新改造,对污泥系统的老旧脱水机、污泥切割机、进泥泵、泥饼泵、自控药备系统进行更换改造;工厂深度处理工艺段膜组件使用年限长、老化断丝严重、故障率高、严重影响生产水质水量、急需更换;(2)工厂老旧信息系统更新改造部分:对工厂自控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对自控系统故障、老旧硬件进行更换改造,对自控系完善,提升自控系统适宜性及高效性;(3)工厂老旧仪器、仪表更新改造:对工厂老旧进水流量计、电动执行器、液位计、出口COD仪、等水质仪表进行更新改造,以保证采集数据及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14250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13728.32万元,其中:暂估工程费约13279万元,估算设计费约449.32万元,上述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政府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8-28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6190297)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于2025年02月20日发布招标计划,于2025年07月16日、2025年08月04日发布招标计划变更,并于2025年08月22日发布了招标文件预公示。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曾工 |
办公电话: | 0871-65157737 | ||
招标代理机构: |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于工 |
办公电话: | 13577113303 | 移动电话: | 13577113303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500693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0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18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7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728.3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项目概况: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以东、石虎关立交东北,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日处理规模15万m?/d。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厂老旧设施设备更预处理工艺段老旧粗细格栅、细格栅、精细格棚、刮砂机、砂水分离器、皮带输送机进行更新改造;对生反区剩余污泥泵、推流器、各区域回流泵进行更新改造,对污泥系统的老旧脱水机、污泥切割机、进泥泵、泥饼泵、自控药备系统进行更换改造;工厂深度处理工艺段膜组件使用年限长、老化断丝严重、故障率高、严重影响生产水质水量、急需更换;(2)工厂老旧信息系统更新改造部分:对工厂自控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对自控系统故障、老旧硬件进行更换改造,对自控系完善,提升自控系统适宜性及高效性;(3)工厂老旧仪器、仪表更新改造:对工厂老旧进水流量计、电动执行器、液位计、出口COD仪、等水质仪表进行更新改造,以保证采集数据及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14250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13728.32万元,其中:暂估工程费约13279万元,估算设计费约449.32万元,上述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政府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2、招标范围:完成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及优化调整(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和优化设计,最终提供项目所需全套设计成果及技术规范书。配合开展审批手续、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项目施工图所涉及所有施工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保证采购设备与原有设备及相关自动运行控制系统实现无缝衔接,确保设备生产运行使用;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明确的范围和内容及要求为准。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以东、石虎关立交东北,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 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及调试并验收合格后移交业主(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及规范,满足项目的功能需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依据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所有用于项目的设备均须为全新的、具备出厂合格证且满足设计及发包人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保证采购设备与原有设备及相关自动运行控制系统实现无缝衔接,确保设备生产运行使用。设备质保期2年(自调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主要设备的参数及数量满足要求并一次性验收通过。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以东、石虎关立交东北,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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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本项目未对企业业绩做资格要求。 |
其他: | 1.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2.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单位均须具备)。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4.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无需提供(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即可)。 5.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6.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满足《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中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的要求,岗位如下: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提供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岗位资格证书(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7.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2022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shiming.gsxt.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由投标人结合上述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统一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即可(项目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若中标人存在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承诺及其他要求:(1)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总负责人);(2)拟派项目主要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3)限额设计及施工承诺书;(4)保证设备与原有设备兼容,确保正常生产运行的承诺书;(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6)按昆政务通【2022】11号文规定,附投标人承诺书(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上述相关承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统一提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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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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