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现将休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为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反馈至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休宁县交通大楼4011室
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559-7516268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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