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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车辆牌证作废及提醒车辆所有人办理注销、申领合格标志业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深圳市 其他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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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车辆牌证作废及提醒车辆所有人办理注销、申领合格标志业务项目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

二〇二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询价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 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四章 询价应答文件格式-二、营业执照及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þ否,本项目不排除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同时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2〕15号),对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业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操作指引请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3C/strong%3E%3Cstrong%3E%EF%BC%89%3C/strong%3E%3Cstrong%3E%3Cp%3E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询价程序

(1)投标响应。凡愿意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时间前,登陆深圳交易集团(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s://***/jyfw/zfcg-view.html?id=zfcg%EF%BC%8C%E4%B8%8B%E8%BD%BD%E6%9F%A5%E7%9C%8B%E8%AF%A2%E4%BB%B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2)报价并提交询价应答文件。

(3)确定询价结果。采购人按照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

(4)发布成交公告。在确定成交人后发布成交公告。

(5)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采购人、成交人可在自行采购系统领取成交通知书。

(二)询价文件主要内容:

1、项目询价文件由询价公告询价须知、用户需求书询价应答文件格式、合同模板、供应商询价操作流程六部分组成。

2、询价用户需求书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采购需求、服务期限等要求。

3、询价公告和询价用户需求书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询价公告为准,当询价公告与询价用户需求书不一致时,询价公告优于询价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询价公告的产品数量为准,询价用户需求书中的产品数量应与询价公告中产品数量相对应。

4、供应商按询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全流程线上应答的应答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询价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

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三家,否则按照本须知第六条询价有关情况处理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比例推荐候选成交人。

3、采购人在参与询价的有效供应商中,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最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人。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最低报价,由采购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家为成交人。

4、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应答无效处理:

1、报价总价超过项目中的预算总额,或者报价单价超过项目对应的单项预算。

2、供应商资质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本项目规定中产品数量的。

4、供应商响应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约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5、供应商响应的商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约定的商务要求。

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询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

7、供应商应答文件未响应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要求。

(五)询价争议的解决: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应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应答文件中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采购人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

(六)询价有关情况处理:

1、公开询价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根据以下情况开展:

1.1.采购人可选择继续开展项目,按以下规则处理:

1.1.1.有效供应商为两家的,选取报价最低的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1.2.有效供应商为一家的,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1.3.无有效供应商的,项目询价失败,另行组织采购。

2、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或者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将重新组织采购。

3、供应商询价截止后撤销其询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记入诚信档案处理。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询价公告、询价用户需求书和询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应答),并对询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重要提示:

本项目询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询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网,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网上公布的与本次询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九)异议/咨询

对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有异议/咨询的,可联系采购人答复。

(十)本项目前期提供咨询供应商情况

本项目设计供应商:无

本项目造价咨询供应商:无

本项目监理供应商:无

本项目检测供应商:无

(十一)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服务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所属行业

备注

1

2026年公告车辆牌证作废及提醒车辆所有人办理注销、申领合格标志业务项目

1

105436.8

其他未列明行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二)实质性条款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1

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三)技术要求

  1. 公告刊登要求

公告内容需在指定网站或纸质进行刊登,版面设计应紧凑、清晰,符合国家新闻出版规范。字体、字号、行距等排版格式需符合甲方提供的模板要求,确保内容易读、无错漏。

2.刊登时效

甲方于当日17:30前提交公告内容的,乙方须在24小时内完成刊登;甲方于当日17:30后提交的,乙方须在48小时内刊登;遇紧急情况(如政府指令、公共安全事件),乙方应配合甲方需求加急处理,具体刊登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内容准确性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公告内容刊登,不得擅自修改、删减或添加信息。如因乙方排版、印刷错误导致公告内容不符,乙方应免费更正并重新刊登。

4.信息安全

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公告数据(如车牌号、车主信息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违反者承担法律责任。

5.印刷质量(如纸质刊登)

采用新闻纸标准印刷,确保文字清晰、无模糊、重影或漏印现象,彩色/黑白印刷需符合甲方指定要求。

(四)商务要求

序号

商务需求项

招标商务要求

1

必备条款

1.1服务期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1.2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

1.3付款期限和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50%,今年内按合同执行情况再支付一次进度款,于合同到期后按实际工作量支付尾款。

因国库支付系统原因延迟到账的,不计为违约责任。

1.4验收条件: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1)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

(2)服务项目符合询价文件的服务要求

1.5违约责任:

中标人若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服务达不到采购人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总额 5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在下一次月结费用中直接扣除。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在限期时间内没有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

(一)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事务或情况反馈义务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 1‰,累计扣款达到5‰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乙方办理委托事务因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二)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若合同中部分文件未能如期交付,有关的延误视为整个项目的延误,可视为合同全部未能完成,甲方有权拒付并追回全部价款并解除合同;

(三)如乙方办理委托事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修改。未按照甲方要求期限内更改的,按照第六条违约责任第一款承担逾期责任,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四)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五)因乙方违约发生的纠纷,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时的各种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调查费均由乙方承担。

1.6争议解决方法:

如在服务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

其他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的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 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第四章 询价应答文件格式

询价应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目录

一、询价承诺函

二、营业执照及资格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

五、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六、报价表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如有)

一、询价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公司申请参加 ,项目编号为的项目询价,并作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已经详细研究并完全接受本次网上询价项目的所有内容(包括询价公告、询价用户需求书及询价应答文件格式等),并承诺我公司本次投标能完全响应询价要求。

2、我公司具备询价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符合询价文件关于联合体及进口产品的相关资格要求。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7、我公司保证对本询价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未侵犯知识产权;保证在本项目询价过程中不隐瞒真实情况,不提供虚假资料,不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不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8、我公司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本询价项目中的所有要求(包括询价公告、询价用户需求书及询价应答文件格式等)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依法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履行合同义务。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该要求,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9、我公司保证,参与本项目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 “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询价承诺函》且已在“一、询价承诺函”章节中提供了,此处可不重复提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必填项):

填表日期(必填项):        年     月      日

采购人

(必填项)

项目名称

(必填项)

投标(响应)供应商

(必填项)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必填项)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

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必填项)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必填项)

3

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未安排,可不填写)

4

主要技术人员(如本项目未安排,可不填写)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必填项)

说明:

1.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必填项)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如无,可不填写)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备注:注明“必填项”的必须填写;未注明“必填项”的,如供应商未填写则视为未安排(或无)。

  1.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开标前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投标授权代表人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未安排,可不提供)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主要技术人员(如本项目未安排,可不提供)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

1.上述社保证明材料对应的人员须与《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保持一致,请供应商认真填报,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如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3.如无法按上述要求提供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提交以下材料亦视为符合:

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因为社保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

4.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4.1股权关系证明截图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index.html%EF%BC%89%E3%80%81%E6%88%96%E6%9C%BA%E5%85%B3%E8%B5%8B%E7%A0%81%E5%92%8C%E4%BA%8B%E4%B8%9A%E5%8D%95%E4%BD%8D%E7%99%BB%E8%AE%B0%E7%AE%A1%E7%90%86%E7%BD%91%EF%BC%88http://gjsy.gov.cn/sydwfrxxcx/)%E3%80%81%E6%88%96%E5%85%A8%E5%9B%BD%E7%A4%BE%E4%BC%9A%E7%BB%84%E7%BB%87%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5%B9%B3%E5%8F%B0%EF%BC%88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等网站查询的股权关系截图)

注:上述股权关系证明截图对应的信息须与《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保持一致。

4.2.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公司申请参加项目(此处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为 (此处填写项目编号)的项目询价,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公司承诺所填的股权关系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我公司承诺自股权或管理关系证明材料查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股权关系不会发生变更。如发生变更,将在投标文件中另行申明并附证明材料,保证不出现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否则,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而无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请投标人依照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一)声明函的填写要求

1.“单位名称”应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项目名称”应按照询价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

3.“标的名称”应填写询价文件中细化载明的采购标的名称(以询价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名称”为准);如果涉及多项服务(标的)为同一企业承接的,“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服务;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询价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询价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

4.“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应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以询价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询价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询价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承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

5.“企业名称”应如实填写服务承接商。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

6.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部分,供应商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 号),判断《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是否属于询价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8.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

9.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10.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二)声明函的提交要求

  1. 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鼓励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一并提供对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3.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所属行业或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声明函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声明函相关规定文件

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以下简称300号文);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声明函的审查

  1.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包括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则声明函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对供应商是否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进行审查,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依法审查相关供应商是否满足条件并给予相应扶持政策,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3.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相关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如包含硬件设备、产品等货物采购的,不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4.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含义不明确的,应按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修改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2011〕300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询价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询价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 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名称)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

【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 (标的名称) ,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正反两面);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

附: 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

六、报价表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总价

(人民币/元)

备注

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

日期:

(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如有)

第五章 合同模板

(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

采购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

根据招标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的中标结果,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采购人)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中标人)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中标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由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项目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四、知识产权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六、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采购人的其它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中标人的其它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履行地点:深圳市

九、验收

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______个阶段:

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

3、验收依据为询价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十、付款方式和税费

本合同付款方式为:。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完成本项目有关工作的,采购人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

2、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__________约定,应当__________。

十三、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与询价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询价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中标人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附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投标文件》

3、《询价文件》

甲方(采购人):(盖公章)      乙方(中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供应商询价操作流程

(1)供应商登录系统

操作步骤:(1)点击【公告大厅】,选择自行组织,点击【下载采购文件】。下载交易文件等同于意向登记,后续可对项目进行投标。

2.【我的投标情况】中的各功能解答

前置条件(1)供应商登录系统

  (2)下载交易文件

操作步骤:(1)点击【我的投标情况】,自行组织,点击【进入】,页面会跳转到该项目的详情

2.1【询价公告】

点击查看下载邀请公告

2.3【应答报价】

点击应答报价,填写报价,将应答文件作为附件上传,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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