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职业大学新校区改扩建项目建筑物检测鉴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5]XJJZC-033
项目名称:新疆职业大学新校区改扩建项目建筑物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40000
最高限价(元):18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职业大学新校区改扩建项目建筑物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184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新疆职业大学新校区改扩建项目涉及的30.8万平方米建筑进行检测和鉴定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检测和鉴定,出具正式的检测和鉴定报告,并在“自治区城乡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测机构资质:(以下满足一项即可)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类别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4)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注册;(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职业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973号
联系方式:13609952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清木华精品社区6层
联系方式:18149898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甜甜、施霞
电 话:18149898825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