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赤寿乡产城人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补充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松阳县赤寿乡产城人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现修改为“收款单位名称:松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二、原招标文件中工程概况:松阳县赤寿乡产城人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实施以产城人融合发展打造移民幸福家园部分,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阳县赤寿乡,主要建设内容为历史经典产业振兴一期项目、和美移民乡村一期项目,包括新建产业服务中心用房2幢及配套基础设施,建筑面积8881.4平方米;赤岸等村主要道路、管线管网、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老屋改造利用等。本项目总投资 6380 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020万元。
修改为:
松阳县赤寿乡产城人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实施以产城人融合发展打造移民幸福家园部分,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阳县赤寿乡,主要建设内容为历史经典产业振兴一期项目、和美移民乡村一期项目,包括新建产业服务中心用房2幢及配套基础设施,容积率约1.7-1.9,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赤岸等村主要道路、管线管网、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老屋改造利用等。本项目总投资 6380 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020万元。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类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代表可参加评标,但不得作为评委组长。
修改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应当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类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盖章):松阳县赤寿生态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