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泾阳县王桥镇社树村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WZB2025-076
项目名称:泾阳县王桥镇社树村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王桥镇社树村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2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2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泾阳县王桥镇社树村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25,000.00 | 92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90个日历天(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王桥镇社树村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王桥镇社树村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需提供企业书面承诺等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①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8)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场以采购代理机构网查为准;(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至 2025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线上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 C 座 1202 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 C 座 1202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期(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92471329@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闫工,电话:029-68539602)。报名资料核实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请及时查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城乡供水保障中心
地址:泾阳县水利巷18号
联系方式:17730615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 C 座 1202 室
联系方式:029-68539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话:029-68539602
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