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l前置软件部署:
?前置软件测试申请。通过院方具有大疫情系统登录权限的用户,访问国家数据集成服务平台并填写相关信息。获取基础环境安装包、前置软件包和密钥。
?基础服务器软件安装。通过获取的安装包文件,进行快速安装配置,为前置采集服务器必要的功能和服务提供支持。
?数据库配置。数据库安装完成后,为确保数据库安全性,进行远程访问安全策略等相关设置。
?前置采集软件安装。配置内网访问IP地址及内网访问端口;配置数据库访问地址、服务端口、实例用户名、用户名密码及数据库实例名称;配置供用户下载客户端的页面密码;启用前置采集软件授权码。
?启动运行和安装结果验证。执行启动命令,查看文件日志,根据日志提示进行调试。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页面,跳转到下载界面即为安装成功。
?前置软件初始化。包括系统初始化、值域代码初始化、用户初始化。
?运行监控系统-在盘锦的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盘锦市妇幼保健院、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盘锦市康宁医院、盘锦骨科医院、盘锦兴隆台中医院、盘锦妇外医院、盘锦铁十三局医院、盘锦仁爱医院、盘锦金禾医院,共计10家医院医疗机构部署前置软件时支持对应运行状况等信息的上行接入配置,包括不限于前置软件运行状态(包括数据接入情况、传输通道情况、服务器资源使用情况等)、异常通道告警设置、传染病传输量、数据质量评价;投标人应承诺对相关的指标依托前置软件完成信息采集和上行配置,配合省统筹前置软件运行监控系统,实现实时对接和快速响应。
l数据采集端部署:
在服务器上安装和配置系统组件,以支持数据采集客户端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处理。确保系统能够稳定、高效地为客户端提供服务。在客户端应用程序成功部署和启动后,通过访问指定的IP地址和端口,验证系统能够正常响应请求并正确处理数据,以确保服务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l数据采集:
?确定采集需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明确需要采集的数据类型、字段及数据格式。
?配置采集模块。在前置软件采集模块中,根据确定的采集需求配置相应的采集规则和参数。配置字段对应关系,确保采集到的数据能够准确地映射到目标数据库或数据仓库的相应字段。
?执行数据采集。启动采集任务,按照配置的规则和参数从数据源中抽取数据。
?数据核对与记录。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核对,检查数据是否完整、准确。对于发现的问题数据,进行记录并生成核对报告。
?问题数据反馈。将问题数据的核对报告反馈给各院方,协助院方矫正问题数据。
1、实施方案制定:针对前置软件数据采集内容、值域代码及数据采集频率,收集医院数据集规范和数据代码映射内容,确认流程对接内容,形成详细的前置软件集成部署实施方案。投标人需要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基本情况、准备工作、集成部署实施技术要求、医疗机构协同工作要求、预期效果和风险管理。
2、初始化配置: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考核任务要求,本项目涉及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盘锦市妇幼保健院、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盘锦市康宁医院、盘锦骨科医院、盘锦兴隆台中医院、盘锦妇外医院、盘锦铁十三局医院、盘锦仁爱医院、盘锦金禾医院,共计10家医院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根据《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软硬件环境配置的要求》配置相关的软硬件资源,完成前置服务器的基础配置工作,包括操作系统与数据库的初始化等。医疗机构配备专用服务器至少1台,并提供独立的数据存储空间。
3、医疗机构信息化现状调研: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对盘锦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私立医疗机构开展信息化现状调研工作(不限于以上10家医疗机构),根据国家疾控局前置软件项目最新要求,配合完成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指导培训工作。
4、数据对接与联调:采购人协调医院在完成国家疾控局前置软件原厂最新版本医院侧远程联通调试工作;指导电子病历厂商完成实时采集数据、常规监测数据、基础表数据涉及的医院系统相关功能的改造,完成49种基础数据代码一一映射到前置软件中(具体接口内容详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规范和数据API接口规范》),采购人协调医院电子病历厂商完成院内信息系统诊疗数据至前置软件数据对接联调、流程对接联调。
5、数据直连同步:配合前置软件的传染病管理数据和国家数据集成服务平台(地址:59.255.31.78,端口号:8888/8890)直连同步,实现前置软件与国家平台的交互功能。未来,将实现各医疗机构前置软件与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的数据接口互联。
6、考核任务协助:协助医院完成前置软件国家考核任务项目进度管理工作,配合上级实施单位完成医院侧前置软件的申请、测试、转正培训等流程。在2025年度医院考核周期内,持续监控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持续进行版本升级、运维管理,并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7、网络支撑: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项目中,政务外网的网络支撑部分是实现系统稳定运行、数据高效传输和安全交互的重要保障。其主要功能包括实现前置软件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如HIS、电子病历系统)、国家疾控局监测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政务外网网络出口带宽原则上不低于10M,并提供7×24小时的网络技术支持服务,确保网络故障的快速响应和处理。
8、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要求:服务期内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在服务期满后应继续向采购人提供保证质量的售后服务,以维持系统正常运作,履约期满后提供的相关服务定价不得偏离市场价格规律。
9、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与评估要求:供应商需从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为项目提供专业的"专家式"人工服务。具体要求包括:采用漏洞扫描工具检测、安全基线核查等技术手段,对前置软件涉及的服务器、应用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网络设备等资产进行全面安全评估;重点评估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前置软件对接过程中的数据安全风险,确保符合《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规范》的安全要求;分析识别安全漏洞的关联性和影响程度,形成包括网络架构、信息系统、数据交互等环节的整体脆弱性评估报告;针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隐患,提供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协助医疗机构完成安全加固。
10、前置软件整体部署及系统应用培训结束后,进行30天的试运行,检查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确保数据采集、治理、清洗、转换、上报各节点功能正常,业务应用流畅。
11、每日监测数据质量,至少连续1个月稳定运行,数据覆盖全院可诊断的所有传染病病种,功能和流程正确,传染病病例数据与大疫情正式网报告数据进行核对,通过前置软件报卡准确率达到90%以上。
基于以上标准,配合采购人完成国家数据集成服务平台(正式网)前置软件正式网转入申请,并获取正式授权码。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