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筠连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筠连县城区供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筠连县城区污水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筠发改固〔2024〕378号、筠发改固〔2025〕143号、筠发改固〔2025〕1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筠连县绿城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筠连县绿城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筠发改固〔2024〕378号、筠发改固〔2025〕143号、筠发改固〔2025〕1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筠连县。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筠连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筠连县城区(北环路、景阳路等道路)排水防涝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改造DN300钢带增强聚乙烯HDPE管10530m、改造DN500钢带增强聚乙烯HDPE管18100m、改造DN600钢带增强聚乙烯HDPE管16380m、改造DN800钢带增强聚乙烯HDPE管5850m、改造DN1000钢带增强聚乙烯HDPE管4680m、改造DN1200钢带增强聚乙烯HDPE管2960; 2.增设雨水检查井1950座; 3.增设双箅平篦式雨水口3900个等。 筠连县城区供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对筠连旧城区供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对城区内老旧给水管道进行修复更换,城区内新建DN110-DN200PE给水管道4km,新建DN250-DN600球墨铸铁管18km;新建阀门井、消火栓等构筑物300座;破除及恢复路面25000 ㎡; 2.新建一体化泵站2座(1#泵站设计流量3.8万m³/d,2#泵站3万m³/d),新建DN500-DN600压力管3900m,破除及恢复路面 4000㎡; 3.进行相应的供排水智能调度管理项目建设,包括智慧水务系统调度指挥中心一处,智慧化建设系统1套,配合建设片区内相关的水质监测软、硬件设施设备、应急安全站,建设管网漏损控制及管网维修巡检配套服务。 筠连县城区污水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城区内新建污水管道20400m,新建顶管2100m,新建检查井900座,破除及恢复路面50000㎡; 2.莲花片区、廉溪片区等周边农村地区新建污水管道20km,新建检查井 300座,新建化粪池45座,新建一体化泵站10座,改造修复管道1km; 3.现状利用的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共300处,其中包括紫外光固化整段修复、局部树脂固化修复以及淤泥和障碍物的清除等。 2.3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招标人有权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投标人提前完工。除工期顺延外,中标人不得主张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2.4 招标范围: 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二次设计、变更设计、公辅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三方机构的批准和审核;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本招标文件所描述的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施工范围内容)。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规模及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特征描述,同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及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 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业主、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本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为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工程设计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单个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须包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管网工程设计内容)(注:已完成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载明时间为准。提供的已完成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的,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截图内容需确保截图页面内容完整清晰,且体现网站名称、查询网址等关键要素,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中的“详细信息”(数据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招标文件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前后表述不一致以此处表述为准)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个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管网工程施工内容)(注:已完成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截图内容需确保截图页面内容完整清晰,且体现网站名称、查询网址等关键要素,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中的“详细信息”(数据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前后表述不一致以此处表述为准)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均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29 00:00 至 2026-02-04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2-25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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