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委托审计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一、合同编号:JH24-210000-27984-001-001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委托审计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JH24-210000-27984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委托审计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公安厅机关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15504007936
供应商(乙方):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号41号楼五层508室
联系方式:186401399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信息化工程及软件类项目审计
履约要求:一、项目概述
对信息化工程类、软件类及其他特殊类型(如宣传活动、影视制作、武器装备、药品试剂等)项目的预算、采购文件、合同、结算进行审核,协助开展项目管理审计、绩效审计(含绩效评价)等审核审计工作。(一)预算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的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采购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二)采购文件审计,招标(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对招标(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分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对招标(采购)文件与前期预算审核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三)待签合同审计,采购结束后,对正式招标(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响应)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对待签合同条款与前期内容一致性及服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四)结算审计,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款。(五)其他服务要求:1、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对部分委托审计项目审核情况开展交叉互检,抽检比例不高于5%2、按照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相关的培训。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履约地点:辽宁省公安厅
七、验收日期:2025年07月0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连昕 穆悦 刘鹏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