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新疆公司榆树岭煤矿公务车辆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支付方式与条件
2.1、项目地点: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17国道1007公里处,距离库车市110公里。
2.2、项目名称: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公务车辆维修项目。
2.3、项目内容:公司名下现有公务车15辆(其中塔河4辆),公司距离市区约100公里,车程2小时左右,日常通勤及迎检任务较重,车辆使用频次多,使车辆维修次数增多,目前需要对车辆维修进行招标。(车辆信息、具体维修项目内容见附件)
2.4、维修保养范围:
2.4.1、车辆的维修范围为车辆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车辆年检保养,零配件维修更换、轮胎更换、发动机大修、变速箱大修、喷漆等其它机械零配件的维修更换,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
2.4.2、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2.5、维修保养要求:
2.5.1、乙方定期对我单位所有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查,修理的车辆符合车辆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的责任保障期限和车辆质量保障时长执行。
2.5.2、乙方应保证维修、保养所用材料是未经使用过的正厂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等资料齐全,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维修或保养车辆时,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经甲方工程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的废旧配件及其它材料,乙方必须交还甲方。
2.5.3、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质保期最少6个月),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2.5.4、车辆出现返修,乙方应优先安排修理。
2.5.5、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车辆厂家指定具有资质的维修经营者,进行故障排除,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并承担相应修理费。
2.5.6、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2.5.7、如果经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出配件质量不属于原厂配件或维修质量有问题,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进行返工维修。合同期内乙方提供的配件出现三次不属于正厂配件的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维修合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招标。
2.6、工期:365天。
2.7、报价要求:
2.7.1、本次招标包含人员差旅费,所需设备、材料购置费用、运输费用等所有费用。2.7.2、本项目按照附件明细进行系统报单价和总价,合同签单价。
2.7.3、投标单位的各项明细报价应符合市场成本定价规律,开标后评标时,经评委认定严重偏离市场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不得参与本次评标,影响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榆树岭煤矿各类项目投标。(例如,市场价普遍100元或更高价的配件,报价1元或更低报价,甚至以此价格中标后,无法供货,则为严重影响,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榆树岭煤矿各类采购项目)。
2.7.1、供应商报价时需报所有车辆明细单价和总价,具体明细价格需以附件形式加盖公章扫描后在报价环节上传,请下载附件。
2.8、付款:该项目没有预付款,付款方式为承兑或现汇,乙方每次修理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开票挂账,甲方挂账后120天内支付。
3.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3.1、本次询比价招标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招标平台”(http://***/)上进行,只接受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投标人,未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所应答的主要服务项目,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3、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物资招标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措施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
3.4、具有车辆维修相关资质,提供三年内单位公务车辆维修业绩不小于1个(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5、本标段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服务费1000元;中标金额在壹佰万元及以上贰百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服务费2000元;中标金额在贰百万元及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服务费3000元;中标金额在五百万元及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服务费5000元。中标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每增加一千万元中标服务费则增收1000元,最高收取上限为2万元,特殊情况另议。在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完成后,原则上按中标金额计算收取中标服务费。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履行合同的,不予收取中标服务费。
3.6、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公对公转账)(每月月底最后一天不得交投标、中标服务费)
账户名称: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853010012010191034710
开户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支行
行号:402891361202
3.7报名备注:①交货地址: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距库车市110公里); ②招标范围:详见询比价公告清单;③报名备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时间截止后不进行再次报价,以投标人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3)各投标人均为所有项目应答。(4)询比价招标报名时以附件形式打包上传相关资质扫描件。 (5)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价。 (6)投标人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
3.9有预付款的,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项目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或新疆公司不合格投标人,并在禁入期内的)。 (7)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11询单备注:(1)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招标,内容以河南能源电子商务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的,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河南能源电子商务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②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比价招标方式,在“中原云商招标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询比价招标公告。(2)清单中的服务为365天维修服务期限,拟签维修服务合同。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一)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二)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三)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四)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五)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六)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标委员会批准的。
(七)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5.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报名报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6.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17719025077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企管科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北山矿区
商务联系人:王东:18097634003
技术联系人:秦晓磊:15136999088
评标方式: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有效报价(产品质量满足我方要求,所报价格符合当前市场价格),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推荐成交单位,若有不少于2家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相同且最低,则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先后顺序,选取报价时间靠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合同标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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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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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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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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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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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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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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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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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下现有公务车15辆(其中塔河4辆),公司距离市区约100公里,车程2小时左右,日常通勤及迎检任务较重,车辆使用频次多,使车辆维修次数增多,目前需要对车辆维修进行招标。(车辆信息、具体维修项目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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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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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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