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直隶黑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动物防疫隔离养殖点及配套设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源县直隶黑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动物防疫隔离养殖点及配套设备工程已由 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涞源县直隶黑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动物防疫隔离养殖点及配套设备工程概算的批复,涞发改批字〔2025〕1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涞源县直隶黑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动物防疫隔离养殖点及配套设备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涞源县上庄乡上庄村;
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总面积 6.99 亩。新建附属用房 155.9 ㎡,库房 262 ㎡,厕所 16.2㎡,人员洗消通道 10 ㎡,转猪通道 37m,隔离猪舍 1863.6 ㎡及舍内栏杆 522.96m 等工程,食槽 24套,饮水碗 192 个,3T 料塔 3 台,36 寸风机 6 台,50 寸风机 9 台,SZLH420D 环模制粒机 1 台,U测网 1 套、测猪宝 20 台等配套设备;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一个月;施工工期:八个月;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 年 01 月 01 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附声明函原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承诺书原件为准)。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技术服务电话:400-161-8186;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0512-58188537。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进行咨询办理,技术服务电话:18630277276和4007073355。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29 00:00 至 2025-10-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ebpr.cn)及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同时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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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21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 采取暗标评审,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评标专家采用远程异地进行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招标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徐秀青,联系电话:0312-7321776。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欢、宋苏金,联系电话: 0312-5888522。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2-7321776
电子邮箱:lynmjbgs@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涞源县直隶黑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动物防疫隔离养殖点及配套设备工程总承包(EPC) | 投标人/供应商 | 15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涞源县城区百泉路827号 | 地址: | 保定市隆昌路744号(招标部)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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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徐秀青
| 联系人: | 刘欢、宋苏金 |
电话: |
0312-7321776
| 电话: | 0312-588852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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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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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uachunbaodin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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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