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催化装置催化裂化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5-1144)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催化装置催化裂化催化剂采购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是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简称锦城石化)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简称盘锦北燃)现有两套催化裂化装置,装置规模分别为120万吨/年和70万吨/年,现计划采购催化裂化催化剂。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分批次将催化裂化催化剂送至现场。
2、招标范围:盘锦北燃两套催化裂化装置6个月催化裂化催化剂用量,预估采购催化剂约100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催化装置催化裂化催化剂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份在国内催化裂化装置(装置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有催化裂化催化剂(年合同累计量不低于300吨)成功使用的业绩;同一企业同一装置视为1份有效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对应发票、技术协议扫描件)
注: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可以为代理商业绩或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业绩,使用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业绩需包含在代理权限中。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性能负完全责任,在有效期内随时接受招标人进行抽样检测。(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提供盖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要求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日8时30分到2025年12月9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4、现场购买地址(仍需网站注册):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6室,需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对应发票、技术协议扫描件)、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2个)、盖章承诺函(资格要求第3、5项)、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等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5、在线购买方式(推荐):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注:若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访问受限,投标人可访问如下网站参与本项目:jy.365trade.com.cn/zzlh/systemmainhome/$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及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以纸质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以商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产品试用且合格的,供货期按照实际试用期向后顺延)。
2、交货地点: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八、监督部门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
联系人:王彩霞
电话:0427-8801051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郑重
电话:15041255874
电子邮箱:646601331@qq.com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12022049556539195747513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