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政务地挂出〔2026〕078号
经批准,受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具体四至范围:东至清晖南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用地平面图)。
(二)该地块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现状已为“净地”。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地块内的青苗、灌溉渠由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于挂牌截止日前完成清场;地块涉及高压线路(线路名称:110KV洲心站10KV沙湖线中心支线#1-#7),目前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已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签订电力设施迁改补偿协议,于挂牌截止日前完成迁改。出让地块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地块边主管线接引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宗地 编号 | 441802005011GB00028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53368.92 | 宗地 坐落 |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L1号区内 |
出让 年限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 | 1.0<容积率≤2.2 | 建筑 密度 | 建筑密度≤22% |
绿地率 | 绿地率≥35% | 建筑限高(米) | 54米 | 土地 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 |
投资 强度 | / | 保证金 | 4000万元 | ||
起始价 | 20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2日10时 | ||
基础设施配套 | 通路、通电、通给水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红线边已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 |
备注 | 1.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双方现场签订《交地确认书》即为交地。 2.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3.受让人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分期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受让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第二期:受让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前支付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得人须注册成立公司。若在竞买前未注册公司的,在竞买申请前须办理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凭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三)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四)其他需补充的材料:申请人须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9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宗地编号441802005011GB00028号地块挂牌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至2026年11月2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竞买人可以使用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方式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5011GB0002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非工业类)》(编号:A2026-0045)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网上挂牌交易竞价活动结束日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打印《网上竞价结果通知书》等资料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提交竞得人资格审查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人在取得《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成交确认。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了解。
6.其他需补充的材料:其他要求,详见《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5011GB0002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八、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提出。
九、联系方式
(一)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三楼A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链接]
(二)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联系电话:0763-3385605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尚雅居
(三)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3-3364198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交通大厦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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