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锦界 100MW/200MWh 共享储能电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3 万元,招标人为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锦界 100MW/200MWh 共享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总预算为 13 万元,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锦界 100MW/200MWh 共享储能电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锦界 100MW/200MWh 共享储能电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标识有企业合法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 2024 年企业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和 2 份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2)询比公告发布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榆林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金融中心 12 楼
联 系 人:申浩
电 话:0912-8186100
电子邮件:4726439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榆林市榆阳区榆溪雅园南门二楼商铺
联 系 人: 秦伟
电 话: 19929632352
电子邮件: 3423127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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