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S246(阳原至白石山公路)南关至揣骨疃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冀发改基础〔2024〕1233号核准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冀交函审批〔2026〕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除交通部门按现行普通干线公路政策补助外,其余资金由阳原县政府财政预算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公路工程建设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省道S246(阳原至白石山公路)南关至揣骨疃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境内。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起自阳原县南关村南侧,起点桩号K47+080,向南沿既有省道S246扩建,经头其村、揣骨疃大桥,终于揣骨疃镇南庄村南侧省道S246与规划省道S311交叉处,终点桩号K57+822.3。路线全长10.742公里,其中揣骨疃大桥(0.4公里)完全利用,改建段长10.342公里。(二)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0米,行车道宽2×3.5米,硬路肩宽2×1.75米,土路肩宽2×0.75米。(三)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18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18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18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总厚度64厘米。(四)全线共设置小桥1座,涵洞12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小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五)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19处,其中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3处,与等级公路交叉采用加铺转角、渠化设计。(六)全线标志、标线、护栏、道口标注、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和环保绿化的设计。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标段的监理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备附件1附录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具备附件1附录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
具备附件1附录3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具备附件1附录4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监理投标人与本 项目 的 施工 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全国范围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含其分公司) ,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23 09:00:00至
2026-09-30 17:30:00,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图纸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招标人:张家口市公路工程建设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孙珊珊、王颖;联系电话:0313-5982933,电子邮箱:zjkgcchtk@[链接]。招标代理: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晓涵,联系电话:0313-5889916;电子邮箱:zjkmzzbdlyxgs@[链接]。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张家口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3-5982933 电子邮箱:
zlxjtysj@[链接]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市公路工程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盛华东大街55号 | 地址: | 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 联系人: | 孙珊珊、王颖 | 项目负责人: | 王连风 |
| 电话: | 0313-598293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3-588991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zjksglgcglc@[链接] | 电子邮件: | zjkmzzbdlyxgs@[链接]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