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GTXGC202510-006(招标文件编号:FGTXGC202510-00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丰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抚州龙速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王安石大道与东一环路交叉口西南440米(临川)供销冷链物流园
包组或产品名称:1包
折扣率(%):75.0000000
供应商名称:江西工匠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大堡村山下组
包组或产品名称:2包
折扣率(%):7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抚州龙速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南丰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合同约定期限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江西工匠食品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南丰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合同约定期限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龙东文、周新林、李淳、童丰文、罗建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包代理服务费为1.29万元,2包代理服务费为1.41万元。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包抚州龙速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95.0
2包江西工匠食品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94.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丰县税务局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桔都大道508号
联系方式: 刘先生13879412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州市抚观天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228号
联系方式:艾英13870463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英
电 话: 1387046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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