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三江发政发〔2025〕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沿江铁路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沿江铁路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三江发政发〔2025〕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72757m²,总建筑面积约76883.58m²,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68421.82m²,厂房配套用房面积约8461.76m²,建设园区配套道路约1.5公里,规划停车位约660个、新能源充电桩约100个,完善园区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费用约26027.44万元。2.2建设地点:宜宾三江新区;2.3工期要求:360个日历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且需满足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要求;(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7 00:00 至 2025-07-06 18: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07 09:00。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