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海州区0-1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0日10: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6-JZCG-K2025-0026
项目名称:2026年海州区0~1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制单价依据《市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9〕67号)文件规定的救助标准执行。框架协议期内,如出台新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采购需求:
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5年版)》《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苏残发〔2020〕23 号)《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3年版)》(苏残规〔2023〕1号)《省残联办公室关于落实扩大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对象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残办发〔2025〕4号)《市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9〕67号)《关于扩大连云港市市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对象年龄范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残发(〔2025〕19号 )《连云港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连残发〔2025〕25号)等文件,征集一批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部分申请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申请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服务场所须设在连云港市范围内,业务范围须包括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或康复等相关内容(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①采购包1(视力康复服务机构):
从事医疗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从事教育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提供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②采购包2(听力语言康复服务机构):
提供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③采购包3(肢体康复服务机构):
从事医疗康复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从事引导式教育服务的肢体康复机构提供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④采购包4(智力康复服务机构):
提供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⑤采购包5(孤独症康复服务机构):
从事医疗康复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从事教育康复提供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2.消防要求:
消防达标: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 51 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以上的机构,提供建设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下的机构,提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的备案合格凭证。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方式:
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10:30:00(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受连云港市海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实施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活动。
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不收取入围保证金。
3.本征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申请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3C/p%3E%3Cp%3E%E8%AF%B7%E4%BE%9B%E5%BA%94%E5%95%86%E6%8C%89%E7%85%A7%E3%80%8A%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B%E8%A6%81%E6%B1%82%E8%8E%B7%E5%8F%96%E5%BE%81%E9%9B%86%E6%96%87%E4%BB%B6%EF%BC%8C%E5%88%B6%E4%BD%9C%E3%80%81%E9%80%92%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E7%94%B5%E5%AD%90%E7%94%B3%E8%AF%B7%E6%96%87%E4%BB%B6%EF%BC%8C%E5%8F%82%E5%8A%A0%E6%BE%84%E6%B8%85%E3%80%81%E8%AF%B4%E6%98%8E%E6%88%96%E8%80%85%E8%A1%A5%E6%AD%A3%E3%80%82%E5%9B%A0%E4%BE%9B%E5%BA%94%E5%95%86%E6%9C%AA%E6%8C%89%E8%A6%81%E6%B1%82%E6%93%8D%E4%BD%9C%E5%8E%9F%E5%9B%A0%E5%AF%BC%E8%87%B4%E7%94%B5%E5%AD%90%E7%94%B3%E8%AF%B7%E6%96%87%E4%BB%B6%E8%A2%AB%E6%8B%92%E7%BB%9D%E3%80%81%E9%80%A0%E6%88%90%E6%97%A0%E6%95%88%E5%93%8D%E5%BA%94%E7%9A%84%EF%BC%8C%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4%B8%80%E5%88%87%E6%8D%9F%E5%A4%B1%E3%80%82
6.在框架协议期内每次入围结果公告期届满后,供应商可以随时提交加入本次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申请。本中心将在每一个季度的前5个工作日内集中组织审核前一个季度的所有申请文件,以此类推。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8楼803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0560680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8楼803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0560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056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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