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综合保税区一期西侧围网更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前海综保区一期西侧与妈湾大道的施工临时围挡已由妈湾隧道施工单位拆除,且进行了恢复(围网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工艺)。妈湾大道加油站周边的围网侧的围网因不在施工范围内,仍为旧围网。因此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将此段旧围网进行更换,确保综保区围网的完好性。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1.2工程内容:拆除原有围网,并清理出综保区园区,在原位置重新安装围网(静电喷涂工艺围网);整理围网底部线路。详见《工程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1.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应以现行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规范为依据。
1.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含税197,055.3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人民币含税26,542.46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施工工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工令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
1.6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综合保税区(十八)单元。
1.7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1.8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
1.9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1.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分支机构,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是分支机构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证明材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2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下列施工资质之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则自成立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公章)。
2.4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公章)。
2.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公章)。
2.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不得为同一人、属于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投标供应商填写《投标供应商信息表》相关信息,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
2.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公章)。
2.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售卖为2025年 05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至2025年 05 月 19 日 17 时30分(北京,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人民币。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即投标截止):2025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