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2025年第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隆自然资告[2025]3号
经隆安县人民政府批准,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B-14(2) | 宗地总面积: | 9464.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隆安县南圩镇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层:>0.8~≤2.5; 4~6层:>1.0~≤3.0 | 建筑密度(%): | 1~3层:≥50%; 4~6层:≥40% | |||||
绿化率(%): | ≥10%且≤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641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504425BB0160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7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14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25日10时00分 | |||||||
备注: | 该地块位于隆安县南圩镇,宗地号:450123101001GB10486,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9464.50平方米(折合14.197亩),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二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绿色高端林木家居产业园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主要规划条件:1~3层容积率>0.8~≤2.5;4~6层容积率>1.0~≤3.0,1~3层建筑密度≥50%;4~6层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且≤20%,建筑高度≤24米;该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5-14]及隆安县南圩镇B-14(2)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规定执行。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在本县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2日到隆安县城南路14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2日到隆安县城南路14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隆安县自然资源局授权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8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隆安县城南路14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举行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2025年8月14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8月25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期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三)出让合同的签订及付款方式
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50%成交地价款,剩余的50%成交价款三个月内付清。
(四)土地交付
按现状交付,地块范围内涉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0771-6529586
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南路14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771-6520965
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71号
(三)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安县支行
银行账号:945007010020151692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x.gov.cn(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南宁)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主办单位: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