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2025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
采购项目名称 | 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2025年-2026年“环境综合整治”零星机械台班及人工服务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500000.00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6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国镇“环境综合整治”零星机械台班及人工服务 数量/单位:1年 预算金额(元):500000.00采购目录: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废物垃圾清运处置、违章拆除及清运处置环境美化等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够满足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和机械、设备、器材,并保证按质、按期完成合同项目工程,人员至少提供项目负责人一名,机械车辆、设备等操作人员要求证件齐全;;中标供应商不能及时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供人员、设备,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的,发生一次扣罚5000元。超过三次以上,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建筑垃圾及废物垃圾的弃置场地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中标供应商须为其委派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伤亡意外险,发生安全事故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相关经济赔偿及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专职安全人员和技术人员须管理到位,不得擅自离岗,并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督促工作人员按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业人员须配戴安全帽、安全绳索等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无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提早1天通知,中标供应商按时到场;紧急情况下,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供应商应0.5小时内响应,并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达到指定场地;。 |
联系人 | 潘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6-86447693 |
备注 | / |
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2025年05月08日
